军转干2012广西公务员考试 时政热点:如何打破垄断者的收费法则?(2)
--新办法公布 社会关注点不同
2004年的借记卡收费,标志着一直以来银行免费服务时代的终结。面对此后林林总总的各项银行有偿服务项目,民众显得难以接受,不断提出质疑。有人认为银行收费虽属市场行为,但应项目透明,易于接受;有人认为银行收费毋庸置疑,但必须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做到物有所值;还有人期盼随着今年新办法的公布能够重新迎来"免费午餐"。
银行属于商业机构,按规则收费是市场化的必然结果。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锡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直言,我国银行为适应市场化需要收取相关费用,由免费到收费,并随着业务创新增多而增加,对此消费者需要有一个心理接受过程。同时,银行须将自身的服务成本核算清楚,让费用收取合乎自身运作规则;此外,应改进消费者与银行间的沟通渠道,让双方更好地彼此理解。
银行收费缘何使民众难以接受?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让公众对国有银行的基础类金融服务的收费情况难以接受。尽管2008年时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明确表示,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国有商业银行绝对垄断的地位已经被打破,市场份额有所降低。
但目前国内市场涉及公众的一些基础类金融服务项目,如工资支付、公积金等,大部分仍归属于国有五大行业务旗下,所以公众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基础类金融服务预期是仍应以低收费或免费为主。
其二,公众认为,国有商业银行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尽部分社会责任。正如2009年《中华工商时报》发文称,"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是具有金融垄断地位的,商业银行设立有严格的准入门槛。垄断则意味着获取超额垄断利润和收益。国有商业银行必须通过承担社会公共职能,将部分垄断利润支持政府、反哺社会,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大众。"
当然,无论是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其他商业银行,首先其本身是企业而不是政府机构、不是慈善机构,它也是以经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主体。所以,未来解决银行收费争议的关键,势必是如何提供与收费价值相符合的服务标准,以及对收费项目的合理化和透明化作出及时有效的监管。
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年公布的新办法共七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的制定和调整,明码标价,内部管理,服务价格监督管理和附则。总体思路是,重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金融需求;着重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加强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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