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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2012广西公务员考试 时政热点:如何打破垄断者的收费法则?(3)

来源: 2017-07-15 14:15

 --收费之争的平衡点:提高服务质量 加强规范监管

2006年1月,时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主席刘明康表示,2003年6月颁布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初步规划了商业银行服务收费行为。作为监管当局,银监会鼓励和督促商业银行积极拓展业务创新和管理优化,让百姓在支付较少合理费用的同时,充分享受更多更优的金融服务。 

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已经成为商业银行面临的来自国内消费者市场和国外同业竞争的主要压力。

2006年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市场。在带来新的管理理念和竞争机制的同时,也促进了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细分了国内金融服务市场,丰富了服务种类和服务主体,对我国商业银行业改革起到很大推动作用。

在国内消费者市场,近年来不断有专家学者发出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并使之与收费标准相符合的呼声。2011年,一项来自中国银行业协会的通报对我国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系统归纳分类,如信息不透明、告知不充分,给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够,尊重和引导消费者选择不够等等,旨在敦促商业银行不断改进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带给消费者全新的服务体验,让消费者享受到质价相符乃至超值的金融服务。

2月10日公布的新办法更是明确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的具体内容,并要求通过多种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在金融机构提高自身金融服务质量的同时,监管部门加强收费监管是保证收费合法化必不可少的环节。银行业是一个随着市场不断动态运转的行业,相关的价格标准、条例不可能面面俱到,需要与时俱进地科学制定相关指标。中国建设银行经济学家赵庆明认为,监管部门有必要对银行收费进行规范化管理。

据了解,此次新办法强化了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并明确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职责,细化了处罚规定。

(半月谈网/记者 张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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