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2015年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40人公告(2)
五、分配去向
经入警大学生岗前培训合格后,根据部队需要和考生填报岗位和专业进行定岗分配,首次均分配到基层部队。
六、招收方式和程序
自愿申请到四川消防部队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知识能力统一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心理测试、面试、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等)、军检、政治审查等考试考核和检查。符合招收条件的,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签订录用协议,并参加入警大学生岗前培训(时间为1年)。对于招收毕业生,从签订录用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凡弄虚作假、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淘汰处理办法,执行《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相关规定。
招收工作时间安排如下(若有变化以通知为准):
1、2014年11月3日-2014年11月16日-报名;
2、2015年2月下旬、3月初-知识能力统一考试、面试、军检、体能及心理测试(可参加此阶段的考生总队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因联系方式错填、变更无法联系或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3、2015年4月-政治审查;
4、2015年5月-签订录用协议;
5、2015年8月-报到并参加入警大学生岗前培训。
七、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6日中午12:00,以收到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为准(详见报名办法相关要求),因全国公安边防、消防和警卫部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知识能力统一测试由公安部政治部组织,实行全国统考,因此考生只能选报一个省份的一个警种,凡多报的公安部政治部将直接取消资格。
(二)报名办法。
1、考生完整有效报名材料至少包含以下7种,前5种必不可少,后2种根据个人情况增减。⑴《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⑵《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原件或复印件(均必须有招生就业处鲜章、贴个人1寸标准照);⑶能显示补考或重修成绩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盖教务处鲜章);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⑸录取新生名册(档案馆或招生就业处);⑹大学期间各类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复印件(盖学院鲜章);⑺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盖学院鲜章)。另,有当兵经历的,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一并附后。
2、报名材料装订顺序:将《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表》作为封面,其他材料参照报名办法中考生完整有效报名材料1-7的顺序用订书机装订。
报考甘孜、阿坝或凉山州的懂得当地民族语言以及少数民族考生,在以上材料基础上还需提供户口本父母及本人信息页复印件(盖户籍地派出所印章)。
3、报名方法。方法一:将完整有效报名材料邮寄至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报名截止时间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方法二:将完整有效报名材料装在信封内密封好,写明收信单位、收信人,送至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门卫室。
报名重要提示:
1、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必须认真阅读填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地填写本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报考的岗位(岗位指接收计划中公布的自贡、攀枝花等17个支队单位中的1个单位名称)、专业(专业指所选支队公布接收专业中的1个专业名称)和是否服从调配等重要信息,每名考生只能在一般考生和懂得当地民族语言以及少数民族考生中选报一种,岗位及专业限报一个,考生不得填报与自己所学专业不同的专业,凡多报、误报的视为报名无效。
2、招收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收条件的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除军检外,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
3、毕业生向我总队提供的所有材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错填、变更等造成无法联系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附:1、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计划一览表
2、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表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 邮 编:610036
联系部门: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 联 系 人:顾干事 联系电话:028-86303777
监督电话:028-86303782(总队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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