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武警四川省边防总队接收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2)
三、接收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保卫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无任何政治、经济、历史问题。
(二)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四)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无生理缺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男生身高168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3。
(六)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
(七)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2015年8月31日前)。
(八)不得重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毕业生所学专业及各方面条件不符合上述要求,但仍向我总队投寄材料、或弄虚作假参加我总队组织的各种考试、考核的,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毕业生个人承担。
四、接收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截止2014年11月20日,符合招收条件并有意应聘者请在报名时限内将个人自荐材料寄达四川省边防总队政治部并同时发至电子邮箱(具体地址附后),随材料附本人近照,身份证、学生证、成绩表、录取名册等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印章)。自荐材料可通过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送我总队,也可由毕业生个人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我总队。
(二)资格审查。根据个人自荐材料,从毕业院校性质、所学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地区分布、学习成绩、获奖情况及特长等方面进行筛选,确定参加知识能力考试考生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自荐材料恕不退还。
(三)知识能力考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毕业生必须参加公安部政治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申论,考试初定于2015年2月上旬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考试期间,考生路费、食宿费由个人自理。
(四)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组织通过参加知识能力考试的所有毕业生进行体检、心理测查、体能测试和面试,实行逐级淘汰制。
(五)政审。综合知识能力考试、心理测查和体能测试和面试情况,择优对毕业生进行政治审查。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将政审合格的毕业生情况汇总后,择优确定接收对象,与拟接收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
(七)审档。提取学生档案,接受公安部审查。
五、入警培训及分配:
(一)入警培训
入警培训工作由公安部政治部统一部署,公安部边防局具体组织实施。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六个月。培训的主要内容:部队的性质、宗旨、任务和光荣传统;条令条例、规章制度、边防业务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军事共同科目等。在公安部边防局统一组织的入警培训期间,对政治、思想、身体素质等不适应部队工作的毕业生,按照原国家教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的有关条款,由接收单位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和高等院校协商,退回改派。
(二)分配去向
1、培训合格后,分配回四川省边防总队基层单位工作(工作地点:成都市区)。大学生接收入警后,必须服从工作分配。
2、分配到基层单位,安心服役,勤奋工作。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