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军队文职考试公共科目法律精华考点: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宪法部分考点四: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一、国体概述
国体即国家性质,指国家的阶级性质、国家的本质,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出现过四种不同阶级专政的国体,即四种历史类型的国家: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
二、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宪法对我国的国家阶级性质的规定,亦即对我国国体的明确规定。
我国的国家性质包含以下基本点:
(1)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2)人民民主专政必须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3)人民民主专政是最大多数人的民主;
(4)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
(5)在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内部,建立了极其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