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30名公告
一、学校简介
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Public Security Fire Forces College),坐落在美丽的春城昆明。学校成立于1991年7月,建校校名为公安消防部队昆明指挥学校;201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是公安部消防局直属普通高校,也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面向全国消防部队招生,培养基层消防指挥人才的专业学校。
学校着眼于基层第一任职需要,秉承"祖国、责任、厚德、博学"的校训,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践行"政治建校、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从严治校"的发展之路。立足实际、着眼未来、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经过25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在人才培养、部队管理、科研水平、对外交流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的办学特色,各项教学设施日趋完善,师资水平不断提高,教育体系日渐成熟,教研能力不断增强。25年来,培养出了一大批消防战线上的英雄楷模,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共和国的消防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用热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感人的赞歌。
二、拟接收的专业及学历要求
2017年,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30名,具体学历及专业要求如下:
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中国共产党史、教育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心理学、网络工程、信息安全、消防工程。
硕士研究生学历:治安学、机械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图书情报。
本科学历:法学、治安学、英语、秘书学、体育教育、信息与计算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财务管理、审计学、音乐表演。
三、接收范围、条件和要求
(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范围
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
(二)不接收的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政治条件
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四)身体条件
必须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不低于158cm;男生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女生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五)年龄条件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4、29、34周岁(截止2017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六)接收岗位
全校教学、管理、服务保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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