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法院军转干部风采录(2)
奋斗在基层的"执行先锋"
1994年,刘旭晨从湖南某部队转业安排到该院政工科工作,因工作需要先后调到经济庭、执行庭、民一庭、执行局。他在部队是作战的指挥员,来到法院工作意味着一切重新开始。而就是这个法律"门外汉",通过法院安排的培训,和自身的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掌握了过硬本领。
"部队中练就的好传统、好作风和过硬本领,是我做好执行工作的法宝。"刘旭晨谈到自己的办案经验时说。2015年底他分到一起历时12年的执行"马拉松案",对于这个"烫手山芋"他不畏艰难,面对当事人的威胁,他也从不退缩,曾经21次登门造访寻找被执行人,并反复多次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终于在年关将近时,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资金明细往来,于是马上采取强制措施将执行款30000元予以划拨,送到了申请人手上,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
在法院执行工作中,执行员经常会面对诸多难题,如财产线索不明、涉及其它多部门协调执行、被执行人故意隐藏、暴力抗法等。但是无论面对多大的难题、多强的对手,刘旭晨都敢于"亮剑",在他们手中都未曾出现过积案不办的现象。他累计执结案件近3000件,兑现执行标的9000多万元。
甘于清贫廉洁的"为民法官"
"老百姓不服气你有多能干,他们服气的是你的公正。在8年的审判生涯中,他遇到各种腐蚀和拉拢从不为之心动,一一拒绝。但面对贫弱群体的当事人,他却充满爱心,处处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尽最大努力追求社会和谐,尽到一名法官应尽的职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吴守祥是这样告诉笔者。
2006年,吴守祥从湖北某部队转业到原大丰市政法委工作,2010年调到法院工作,他在工作中经常告诫自己:法庭是最讲理、最讲公道的地方,老百姓打官司,图的是一个"理",求的是一个"公",如果不能让胜诉者赢得堂堂正正,败诉者输得明明白白,我们做法官就是失职!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今年2月,审理李某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他依法公正办案,深得当事人的信任,案件办结后,李某提着烟酒非要感谢他,却被他婉言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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