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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军转干部进省级机关要考试

来源: 2017-10-16 17:55

 

 从省人事厅获悉,陕西省军转干部安置办公室日前发出《关于2007年省级机关实行考试考核办法选用军转干部的通知》,其中规定,今年陕西省对省级单位接收的军转干部除继续实行功绩制分配、双向选择和政府包底分配的办法安置以外,对要求进入省级机关安置的军转干部将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选人,真正将优秀的人才选拔到省级机关。

  具体安置办法为:对团级(含非专业技术文职处级干部)职务(以下简称:团级)的军转干部实行考核和双向选择、功绩制分配的办法安置;对营级(含非专业技术文职科级干部)及其以下职务(以下简称: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凡符合省级机关选用军转干部条件的,实行考试考核后双向选择的办法安置;符合功绩制分配条件的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要求进入省级机关的,必须参加考试考核;不要求进入省级机关的,按功绩制分配办法在省级事业单位分配安置。不要求进入省级机关的军转干部,可直接参加省级事业单位和企业以及中央驻西安单位的双向选择。

  通过考试考核选用军转干部的省级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省级部门下属已确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等5个省级政法机关及其下属已确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要求进入省级机关安置的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未受过处分;身体健康,能胜任行政机关岗位工作;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考试内容为:中组部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中的部分公共科目,即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国情国力和公文处理。考核由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现役移交办依据计分条件和标准,对要求进入省级机关的军转干部的德才表现进行考核计分,记入《陕西省2007年省级机关选用军转干部考核计分情况表》,经本人签字认可,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军转部门审定,作为省级机关选用营级以下和专业技术军转干部的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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