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军转干申论热点:终生学习,终身受益
上世纪80年代,是现代终身教育理念传入中国并生根开花的重要时期。在这一世界性的时代背景之下,终身教育发展孕育出巨大的内在动力,对于教育回归育人的本质、回复培养人性的本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纵向来看,改革开放以来的终身教育发展可分为四个时期:
1978年至1987年,终身教育发展的酝酿期。这一时期是理念向政策转化的起始期。1980年在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中,第一次出现了“终身教育”的用语。当时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于终身教育思想的译介和传播;实践进展则表现为各类成人教育活动的蓬勃开展,全国广播电视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建立就是这一阶段的产物。
1988年至1997年,终身教育发展的初创期。1995年,终身教育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这表明,终身教育不仅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而且迈入立法化的轨道。此时,作为一种新型教育形态的社区教育,在上海市开始出现。
1998年至2007年,终身教育发展的摸索期。这一时期,终身教育从政策化向立法化方向加速发展,终身教育体系构建进入公众视野。在地方实践中,上海等地提出“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框架,社区教育、校外培训等继续教育得到加强,老年教育受到重视。
2008年至2017年,终身教育发展的深化期。以上海为例,确定了2020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具体体现为四个内容:一是形成文明健康的都市学习文化,二是形成开放融合的终身教育体系,三是形成普惠友好的终身学习环境,四是形成崇尚卓越的终身学习品质。这一时期,开放大学、学分银行制度的创立以及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的产生,构成了终身教育实践的新特征。
改革开放40年来,一条从成人教育迈向终身教育进而面向终身学习的实践轨迹,得以清晰展现。成就的取得,主要源于四个方面的条件和因素:一是政府的正确导向、积极引领和大力推进;二是民众的热情响应与强烈期待;三是时代的变革决定了终身教育发展的价值基础,即通过教育完善所有人的人格;四是学术研究的呼应与跟进,确保终身教育发展沿着正确轨道前行。
展望未来,需要继续为终身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开展提供政策支持与立法保障,并在理论上进一步厘清终身教育体系与国民教育体系的关系;需要继续从顶层设计上打破教育资源难以融通的制度壁垒,搭建终身教育的“立交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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