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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担保物权考点详解

来源: 2019-06-04 12:41

 担保物权一共有三种,分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下面我们给大家详细区分。

一、抵押权 抵押权的核心含义是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而担保债务的履行。抵押权可以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 生活中最常见的抵押是“按揭买房”。按揭买房是银行帮我们付清的房屋全款,而担保这笔债的履行就是房产抵押给了银行,但是房子没转移占有,还归自己占有并所有,每个月我们都要按时还按揭款,如果不履行债务,银行就会实现其抵押权,将房子拍卖变卖来偿还债务。 二、质押权 质押权的核心含义是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而担保债务的履行。质押权适用于动产和权利,不动产因其不能转移占有而不能质押。 生活中最常见的质押权是“典当”。例如,当我们缺钱时把电脑带到典当行,向老板借了3000块钱,并和老板约定电脑放在这里做担保,到期连本带利还钱后再把电脑赎回来,此时电脑转移占有给老板做担保,如果我们不履行债务,老板就可以将电脑拍卖变卖来实现其债权。 三、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以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留置权适用于动产。 例如,在有偿保管寄存中,我们将行李放在他人处寄存,如果寄存后不给他人寄存费用,他人可以将我们的寄存物品扣留,以迫使我们履行债务。 例题分析: 王某的手机遗失,急于用手机办事而来到商店买手机,因为没有带现金,和老板约定三天之内将买手机的钱还给老板,并将自己昂贵的手表放在老板那里做担保。请问老板对王某的手表拥有何种权利? A. 抵押权 B. 质押权 C 留置权 D 所有权 【答案】D。解析:该案例中,王某没有支付手机价款,因而欠老板买手机的债,将其手表交给老板做担保,此时手表转移占有,故老板对手表拥有质押权。本案中王某并没有违约,老板对其手表行使的权利不是留置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通过此题可知,担保物权的考点主要在于区分,我们只要掌握三种担保物权的核心含义就能够迅速的加以辨别,从而做对相应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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