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浅谈马克思主义必然与自由的关系
自由与必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自身的一个反思,自由就一般情况而言是与限制相对立的,人只有在摆脱了限制才会感受到无限的自由,那么如何摆脱这种限制往往存在着一些分歧,这其实就是哲学路线上的对立。哲学上对自由的理解往往存在着两种思维模式,其一就是主体服从于客体,这种服从其实可以理解为是一种顺从,换句话说当主体顺应了客体之后,才能获得自由,这是典型的旧唯物论的自由观;其二就是主体有着无限的精神,这种无限的精神能够摆脱限制而获得的自由,显然这种观点又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这是唯心论哲学的自由观。
1、旧唯物论其实对自由的理解更多的是倾向于对于必然的的一种顺从,此派观点觉得人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会受到必然的制约,因而我们需要理性的去认识必然,在必然的本身当中去获得自由,而这种自由是减少必然对自由的强化,同时增加必然的神秘性,此类观点虽有肯定了必然的重要性,但也要其局限性,言外之意自由不仅是要认识必然,更重要的是实践对于必然的驾驭能力。
2、唯心论更多的是夸大了主体的作用,换句话说是把主体进行了抽象化,抽象化为一个类似于精神的实体,这个精神的实体创造出了客观世界,因而客体不会制约精神实体,因此这个精神实体是绝对自由的。这里的精神其实就是我们的意识,换言之人的自由其实就是意识进行自我选择自由,而这种选择是自主的甚至是无条件的。唯心论的观点同样忽视一个问题,那就是人的意识的能动性它是源于哪里,实际上来自于物质实践,而这里显然脱离了物质实践。
3、马克思主义对上述两种观点进行了批判同时指出了各自的局限性。那么必然和自由其实是自由是以必然为依据的,正式由于客观事物都有其自身运行的规律,因而我们的意识才发挥出相应的预见作用。换言之正是由于这种必然的存在,这才为意识发挥预见性提供了可能性,这样人的意识才有相应的选择的自由性。诚然意识的内容其具体表现形式是通过主体自身所体现出来的,自身所表现的的意志、愿望、欲望、需求等等都取决于主体内在的尺度的把握,而这个内在的尺度其实就是让客体为主体所服务,那么在服务主体的过程当中必须以客体自身的尺度为依据,也就是认识了事物的必然性也即外在尺度,才能自由的把握内在尺度所运用的范围,从而实现必然与自由的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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