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军转干青海省公安消防部队2015年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2)

来源: 2017-05-25 08:28

 五、职级待遇

1.毕业生接收后将参加公安部消防局统一组织的入警培训,培训合格后面向全省分配,并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从毕业当年的6月30日算起。在首次评授警衔、定职定级以及福利待遇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学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2.职级待遇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确定,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人待遇,其家属享受随军待遇,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同等标准。定职授衔的具体规定为: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13级);硕士研究生授予武警上尉警衔,定为正连职(专业技术12级)。

六、筛选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按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所产生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1.复审复查淘汰。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原学校:

①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

②报到时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三证不全的;

③档案材料不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

④毕业生档案、三证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⑤经接收单位组织身体复查不合格的。

2.岗前培训淘汰。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院校或单位综合考评后,对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

七、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11月30日。

单位: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西宁市经济开发区金桥路19号(消防总队办公大楼5楼干部处)。

邮政编码:810007

联系电话:0971-8818035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