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2016年天津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民法-相邻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因给对方提供必要便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从主体上看,相邻关系的主体是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2.从客体上看,相邻关系的客体是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财产利益和其他利益。
3.从内容上看,相邻关系的一方相邻人有权要求他方提供必要的便利,他方则应当给予必要的便利。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