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018年中考招生录取办法
西藏2018年中考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西藏2018年中考高中及中职学校招生规定"可知,2018年西藏自治区中考时间为:6月20日-22日。
区内初级中学确认在籍考生报名点(班级)时间为4月13至4月22日,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3日,信息确认时间为5月4日至5月10日。
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按初级中学教育阶段实施课程计划类别实行单独划线。
(三)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3〕19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在内地部分省(市)举办内地西藏中职班的意见》(教民〔2010〕5号)精神,区内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内地西藏中职班学生毕业后进入人力资源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也可继续报考高一级院校深造。
录取办法:
区内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管理模式,依据实施课程计划类别,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录取前,首先对每个考生的总成绩(含体育成绩、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并列排序),得到一个顺序位。录取时,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批次、志愿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志愿不录取。
(一)内地西藏高中班(校)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内地西藏班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期间的具体工作。
(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协调配合,并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招生要求执行。
(三)区内高中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协调配合。
(四)中职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协调配合。
(五)报考成人中专的考生,由录取学校提出拟录名单,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
(六)除特殊要求的专业并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外,其余学校均不得限制男女生的录取比例。
(七)对残疾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关于做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办理,疑难问题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和有关学校研究解决。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它
1.录取期间,录取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招生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人员外,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录取现场。
2.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要及时按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所有招生学校应及时到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审核录取手续,建立录取档案。区内重点高中、普通高中未经自治区招生部门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中职学校可实行注册入学。区内高中学校录取花名册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备案,中职、成人中专学校录取花名册报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否则新生学籍注册无效。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学校应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或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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