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惠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条件
根据惠州市教育局发布的《惠州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可知:2019年惠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条件如下:
(一)实事求是界定报考资格条件
1.关于“随迁子女”的界定。本文中“随迁子女”指非广东省户籍,因父母进城务工随迁在我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含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我市就读的随迁子女)。
2.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计算问题。拟于2019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市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初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9年8月31日。
3.关于社会保险问题。拟于2019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考生父亲或母亲必须在2017年3月1日前参加我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在报名参加我市中考时未中断,予以认定。
4.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拟于2019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考生父亲或母亲必须在2017年3月1日前在我市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现持有居住证有效期截至2019年8月31日,予以认定。
5.关于3年学籍的问题。拟于2019年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2017年3月1日前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就读学校学籍的应届毕业或往届生予以认定。
6.关于随迁子女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资格审核。按《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见附件)执行。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出申请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在中考报名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认定工作。
(二)确保随迁子女中考报名工作良好秩序
各县(区)教育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报名的资格审核工作,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所确定的报考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须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或母姓名、相关佐证材料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在我市中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不再重新办理补报手续。对在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现或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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