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中考改革:初二就要开始参加中考
昨日,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对新近出台的陕西省高中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了进一步解读(相关报道见华商报9月5日A04版),明确"4+4"模式中的自选科目由各市确定,中考考试科目被分配到初二、初三两个年级。
中考录取还要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或依据
该负责人称,鉴于西安市、榆林市、安康市已经承担了我省高考改革试点,为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覆盖面,为全省顺利开展中考和高考改革提供经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从关中、陕南、陕北分别选取宝鸡市、汉中市、延安市作为试点地区。
新政策中,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定为"4+4"模式。即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再从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从历史、地理和道德与法治中选择2科作为录取计分科目。基础录取计分科目之外的4科,由各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同时,中考录取时还要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或依据,条件成熟的市(区)可逐步过渡作为重要依据,引导学生、学校、家长、社会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过程性写实记录为主,结合试点情况,逐步探索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等级转换分数计入录取总分。
为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中考录取将继续坚持将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学校不低于50%的招生指标分解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薄弱初中倾斜,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市(区)优质高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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