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实施要求
附件3: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专升本)综合实践课程考核实施要求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 、专升本)综合实践课程包括:专科阶段的综合实践课程"幼儿教师实习指导"(课程代码12349, 6学分)、专升本阶段的综合实践课程"幼儿教师教研指导"(课程代码12657, 6学分)。这两门课程均为工作指导类课程,具有较强实践性,可选用如下几种方式进行考核:
1.案例分析:考生需综合运用所学课程内容,对给定案例(可为文本或视频方式)进行分析、评价,并给出改进意见等。评分教师应从考生所用理论是否正确、恰当,分析评价是否准确、合理,改进意见是否可行等方面进行评分。
2.方案设计:考生需针对课程特点设计一项教育活动或班级计划。评分教师应从教育理念与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准备、活动过程等方面,对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行评分。
3.现场说课:考生到主考院校现场进行说课。评分教师应从教育理念与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准备、活动过程、考生表达展示等方面,对说课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及现场表现进行评分。
4.实习报告:考生应在实习完成时上交一份实习报告,其中可包含若干实习日记和一份实习总结。评分教师应从考生是否能全面、系统地总结实习过程,是否能够使用所学理论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进行评分。
各主考学校应充分发挥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学科特点及实施条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评分标准(报省教育考试 院备案)对考生进行考查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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