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课程教学与中考改革衔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为做好初中课程教学与中考改革衔接工作,各区学校不得随意增加或削减课程门类;不得随意改变各门课程的周学时数和学科总学时数;不得调整各学科开设年级,增加平行学科,增加学生学习负担;不得在学生选考与非选考学科之间违规增减调配学时。
另外,要规范课程内容深度、广度和进度,不赶进度、不增难度,不突击教学;对于学生不选考的学科,不得少教、不教。学校在九年级第一学期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指导学生选择中考考试科目。不得提前组织学生确定选考学科,不得因学生选考改变教学组织形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初中课程教学与中考改革衔接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中考中招与初中教学改进工作的通知》(京教计〔2015〕3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京教计〔2016〕15号)等文件精神,本市自2018年起调整中考考试科目和分值。为做好初中课程教学与中考改革衔接工作,保障教育教学平稳有序,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开足开齐国家课程
(一)严格落实《北京市实施教育部的课程计划(修订)》(京教基二〔2015〕12号)要求,开足开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完成各学科规定课时教学。
(二)不得随意增加或削减课程门类;不得随意改变各门课程的周学时数和学科总学时数;不得调整各学科开设年级,增加平行学科,增加学生学习负担;不得在学生选考与非选考学科之间违规增减调配学时。
二、依据课程标准开展教学
(一)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展教学,明确学科课程的定位、性质、目标及其与课程整体育人之间的关系,所有学生必须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完成全部学科学习任务。
(二)要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规范课程内容深度、广度和进度,不赶进度、不增难度,不突击教学;对于学生不选考的学科,不得少教、不教。
三、切实关注一线教学
(一)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综合培养学生的人文、科学素养,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推进教学方式转变。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特别要加强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和生物学科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
(三)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学校在九年级第一学期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指导学生选择中考考试科目。不得提前组织学生确定选考学科,不得因学生选考改变教学组织形式。
(四)学校要转变人才培养观念,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角度出发,因材施教,在达到各学科教学要求基础上,对选考科目给予针对性学习指导。
(五)鼓励学校开设丰富的校本课程,可在现有校本课程门类、数量的基础上,增加学科探索类课程,帮助学生了解、体验、加深对相关学科或者学习领域的学习和探索。
四、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一)各区要高度重视初中课程教学与中考改革衔接工作,研究制定本区落实保障工作方案,指导学校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好落实。
(二)要严格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市、区教委、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同时加强学科、学校间的交流展示,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过程性评估和改进。
(三)要充分准备、稳妥推进,面向学生、家长做好宣传解读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保障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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