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简介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简介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是报考广东省普通高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必考科目。普通高校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广东省普通高考体育术科统一考试项目从2010年起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只考四项"100米跑、原地推铅球、立定三级跳远和中长跑"改为由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两部分组成,基本素质共设三个项目,分别是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掷实心球,是对体育类考生的共同的基本要求,主要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体育技能中速度、爆发力、协调性、柔韧性等方面的基本素质,考生必须参加这三项内容的考试。专项基础共设五个项目,分别是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篮球运球绕杆定点投篮、排球隔网定向垫传球、乒乓球左推右攻(发球机发球)和游泳(分蛙、蝶、仰、自由泳4种泳式),主要检测考生在专长发展方面的技能基础和潜能,考生按规定任选其中一项进行考试。
广东省体育术科考试采取现场测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300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中每个项目满分均为75分。体育术科成绩计算方法:体育术科考试总分=基本素质得分+专项基础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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