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生落户新政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0月11日,武汉市发布进一步放宽大学毕业生落户新政,留汉大学毕业生年龄不满40周岁的,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为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昨日,"平安武汉"发布公告,今日起正式受理该新政落户申请。
办理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证明等。
在自有房屋落户的,需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需提供单位证明;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办理落户的渠道有两种,一是网上办,申请人通过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武汉公安云端窗口"(使用手机"电子卡包"APP或"支付宝"APP扫描"http://ydck.whga.gov.cn"网站二维码),拍照或扫描上传需提交材料,网上审核通过的,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到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移证明》;二是窗口现场办,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随迁人员的,材料齐全现场办结,开具《准予迁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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