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4所高校正高及以下职称实现自主评审
2017年起,山西大学等24所高等学校自主开展高校教师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太原工业学院等17所高等学校自主开展高校教师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山西省其余高校将尽快制定方案,3年内全部自主开展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省人社厅近日公布了这一消息。
自主评审的高等学校将按照规定程序,组建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学科特色及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尽快制定本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条件和实施办法。高校高评委将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评审程序,严格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及主管部门对各高校评委会收审的材料,按不低于20%的比例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人员超过2%或评审工作组织混乱、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高校高评委,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撤销评委会。 今年开展高校教师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自主评审的24所高校是: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太原科技大学、中北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医科大学、长治医学院、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山西大同大学、晋中学院、山西财经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吕梁学院、太原学院、山西传媒学院、山西工程技术学院、山西工商学院、山西应用科技学院、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同文职业技术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老区职业技术学院、运城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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