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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来源: 2019-04-20 21:01

     1)当事人有报案权。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有权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民警,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当事人有了解现场图的权利。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应当让当事人看后签字。如果当事人提出异议应当及时复核。

 

    3)公安机关宣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要求得到事故责任认定书。

 

    4)对责任认定不服时,当事人有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

 

    5)公安机关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驾驶证时,有权要求出具暂扣凭证,暂扣到期后,有权要求发还暂扣物。对暂扣不服的,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

 

    6)当事人有权了解伤残评定情况,对伤残评定不服的,有权申请重新评定。

 

    7)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8)有要求得到处罚裁决书或裁决书复制件的权利,有对处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9)有要求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及损害赔偿调解终结的权利。

 

    10)对肇事逃逸事故,当事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布置追缉,发出协查通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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