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强化卷(8)
1[多选题]在以下出版社中,属于中国共产党创办的出版发行机构有( )。
A.北方人民出版社
B.新青年社
C.北新书局
D.生活书店
E.解放社
参考答案:AE
参考解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出版活动;
上海作为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也是党最早的出版机构所在地。1920年9月,陈独秀在上海设立新青年社,出版《新青年》杂志。该杂志1915年创刊,原名《青年杂志》,从第二卷起开始改名《新青年》;它原由上海群益书社出版,1917年迁北京出版,1920年9月又迁回上海出版。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新青年》一度成为党的机关刊物。新青年社还出版《新青年丛书》,宣传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
1921年9月1日,中国共产党决定在上海成立正式的出版机构人民出版社,由当时担任党中央宣传主任的李达亲自主持。人民出版社成立后,即以出版宣传马克思主义的著作为己任,制定了出版《马克思主义全书》、《列宁全书》和《康明尼斯特丛书》(即《共产主义者丛书》)的计划。虽然由于反动派的迫害而致使出版计划未能全部完成,但这是我国第一次有组织、有计划地系统出版马列主义著作,开拓了出版业的新领域。
由于反动派的镇压,中国共产党的出版机构往往不能正常开展业务,存在的时间也较短。历史上在国民党统治区先后出现的由共产党直接领导的出版机构主要有:上海书店,1923年11月成立于上海,由毛泽民负责,1926年2月3日被军阀孙传芳查封,3年中出版图书30余种;长江书店,1926年11月成立于武汉,由瞿秋白负责。此外还有无产阶级书店(1928-1929,上海)、华兴书店(1929-1931,上海)、北方人民出版社(1931-1932,河北保定)。这些出版机构虽然存在时间很短,但它们的出版物因宣传新思想而在群众中广为传播。
中国共产党在苏区和解放区的图书出版,始于1927年大革命失败之后。当时设在江西的苏维埃政权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出版过报刊、书籍以及民众文化补习课本。据不完全统计,有刊物70余种,如《少年先锋》、《红色中华》、《青年实话》、《红星报》;图书200种左右,如《共产儿童读本》、《中国苏维埃》、《列宁主义概论》等。1933年8月,在川陕革命根据地成立了12家出版局和工农书店,出版《共产党》、《斧头》、《红旗》等报刊。"西安事变"以后,党中央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于1937年1月组成了由党的总书记张闻天及秦邦宪等人负责的中央党报委员会,统一领导新闻宣传工作,党的新闻出版工作在陕北根据地得到迅速发展。1937年4月,中央党报委员会创办解放周刊社,该社的发行科以新华书店名义对外联系,并发行《解放》周刊。1938年设立解放社,出版《列宁选集》及一批马列主义经典著作,至1939年8月,即发行新书98种。1939年6月,党中央成立了中央出版发行部,以加强革命书刊传播。同年9月,新华书店作为独立建制单位正式成立,随即迅速在其他敌后根据地陆续建立地区总店和分支店,到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分支店发展到735家。各大解放区的新华书店总店由中共中央局宣传部领导,承担本解放区的书刊编辑出版、印刷、发行任务;分支店一般承担发行任务。此外,八路军、新四军、各抗日民主根据地以及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各野战军,都有各自的书报出版机构,如战时出版社、大众日报社、江淮通讯社等。
解放区的出版机构在条件十分艰苦的情况下,出版了大量革命书刊,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传播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它们还把许多书刊通过在国民党统治区开办的书店、出版社传送到广大人民群众手中,为中国的革命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还通过各种方式领导设在国民党统治区的民营进步出版机构,积极出版了大量宣传抗日、宣传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进步书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营进步出版机构中,最有影响的是生活书店、新知书店和读书生活出版社。
生活书店1932年7月由邹韬奋创办于上海,其前身是《生活》周刊社。一起参与创办的还有胡愈之、徐伯听。生活书店出书范围很广,内容包括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以及哲学、经济、历史、地理、自然科学、文学艺术等各个门类。先后出版《大众生活》、《太白》、《新知识》等期刊29种,出版图书1000多种,丛书20余种。生活书店的优质服务深受读者欢迎,又由于有二套完整的民主管理体制,经营良好而业务拓展,在各地广设分店,形成规模经营。为保护书店不被国民党破坏,生活书店还在上海成立了一批化名的出版机构,如远东图书公司、兄弟图书公司、骆驼书店等。生活书店的创办者邹韬奋,是中国革命知识分子的卓越代表,是出版工作者的模范。他在出版战线上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事业贡献了一生,得到党和人民的高度评价。
新知书店1935年由钱俊瑞、徐雪寒、薛暮桥等多人创办于上海,出版图书约400种,期刊10种。读书生活出版社由艾思奇、郑易里出资,邀黄洛峰于1936年在上海创办,以出版大众哲学读物和期刊《读书》而闻名。
三家出版机构于1948年在香港合并,成立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多选题]"一号多用"主要表现为( )。
A."以书代刊"
B.多种图书使用同一个书号
C."以刊代书"
D.多卷本丛套书在每分卷、册分别定价的情况下,全套书使用一个书号
E.多卷本丛套书在只有一个总定价的情况下,全套书使用一个书号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书号、刊号、版号使用的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出版单位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或者版号、版面,并不得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犯规者要受到惩处(详见本章第四节)。
1.严禁买卖书号、刊号、版号。1997年1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指出:"凡是以管理费、书号费、刊号费、版号费或者其他名义收取费用,出让国家出版行政部门赋予的权力,给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书号、刊号、版号和办理有关手续,放弃编辑、校对、印刷、复制、发行等任何一个环节的职责,使其以出版单位的名义牟利,均按买卖书号、刊号、版号查处。"该文件还进一步明确,出版工作者不得为不法书商提供证明材料和办理有关手续,以掩盖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非法行为;出版单位不得在出版、印刷、复制和发行活动中以任何名义搞任何形式的"体外循环"或虚假"体内循环";出版单位不得将书号、刊号、版号和经济创收指标等承包到编辑部或个人,不得在异地设立编辑机构。
2.禁止"一号多用"。"一号多用"主要有两种表现:一是多种图书使用同一个书号;二是多卷书、丛书、成套书等包含几个分册的图书,在每分卷(册)分别定价的情况下,仍各个分卷(册)共同使用一个书号。"一号多用"违反了书号使用的规定,给出版管理造成了混乱。1994年11月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禁止中国标准书号"一号多用"的通知》规定,每一种不同形式的图书应分别使用书号,同一种图书的不同装帧形式、同一种图书的不同版本、相同内容的不同开本图书、相同内容的不同文字类别的图书,都应该单独使用书号。多卷书、丛书、成套书的书号使用,应根据该书的定价方式确定:每分卷(册)分别定价、可分别销售的,每分卷(册)应分别使用书号,分别统计品种;若各分卷(册)不分别定价,全套书只有一个总定价,不能拆开按卷(册)销售的,可作为一个品种使用一个书号。
对于"一号多用"的,一律按违反出版行政管理规定给予没收所得利润与罚款等处罚。
3.不准"以书代刊"。1989年2月新闻出版署规定,对下列 "以书代刊"的行为必须制止: (1)以书号出刊。
(2)以出版丛书的名义变相出刊。
(3)出卖书号给予他人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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