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考主观题卷:恶势力团伙抢劫案裁定
西安中院对一起恶势力团伙抢劫案作出终审裁定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杜某等9人恶势力抢劫犯罪集团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杜某等9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罚金。
法院一审查明,2018年9月,被告人杜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策划、提起在西安市碑林区、莲湖区等地,以酒店住宿人员为犯罪对象,以提供色情服务为诱饵,劫取他人钱财的犯罪计划。为此,他纠集了被告人苟某某、师某某、荣某、齐某某、马某、刘某某、郭某某、樊某某一同开始作案。
被告人印制招嫖色情卡片,通过卡片上的微信和电话,与招嫖人员联系,并将招嫖人员所在酒店及房间号等信息告知,继而带领人员,以提供虚假色情服务的方式,进入房间后对招嫖人员进行威胁、殴打,劫取其钱财。通过这种方式,被告人杜某等9人在多次共同犯罪中,逐渐形成了恶势力抢劫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由被告人杜某统一领导和指挥,所有成员劫取的财物统一上交,再由杜某统一管理和分配。
9名被告人共计结伙实施抢劫作案7起,劫取8名被害人财物总计54526元及手机2部、戒指1枚,并致1名被害人达轻伤二级。
2018年12月26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该案主犯杜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三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宣判后,杜某等5名被告人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西安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终审裁定。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