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9司考基础知识点:诉前保全

来源: 2019-06-27 16:40

 1.适用条件

 

(1)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

 

(2)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3)利害关系人申请;

 

(4)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2.诉前财产保全类案件的管辖

 

(1)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

 

(2)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没有在法定的期间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引起诉讼的,由采取该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①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②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3.对申请的裁定期限: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