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分则: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概念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行为。
(二)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人民的生命、健康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毒品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行为。持有,是指行为人拥有、保存、控制着非法的毒品。持有的形式可以是随身携带,也可以是保存在可以控制的地方,还可以是委托其他人代为保管。所谓数量较大,是指数量达到刑法第348条所规定的数量标准。该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笨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
3、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非法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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