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9司法考试刑法分则:危险方法型犯罪

来源: 2019-06-27 20:38

 一、放火罪、失火罪

  着手:开始点火时就是着手,既遂:独立燃烧时就是既遂。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

  1.不仅包括毒害性物质,还包括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2.以投放危险物质的方法来杀特定人,不危害公共安全的,定故意杀人罪。

  注意:特定人并不意味着是一个人,可以是多个人。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司法解释,下列情形应定本罪:

  (1)破坏矿井通风设备,危害公共安全。

  (2)私拉电网,危害公共安全。

  (3)在火灾现场破坏消防器材,危害公共安全。

  (4)根据司法解释: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例如,故意传播非典病原体。

  (5)根据司法解释: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6)根据司法解释: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