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卷二刑法:共同犯罪的形式
一、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
任意共犯,指一人可以实行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的情况。
必要共犯,是指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
对向犯,是指以存在二人以上相互对向的行为为要件的犯罪。对向犯可分三种情况:
一是双方的罪名与法定刑相同,如重婚罪。
二是双方的罪名与法定刑都不同,如贿赂罪中的行贿与受贿。
三是只处罚一方的行为,如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只处罚贩卖者,不处罚购买者(这种情形尽管也属于对向犯,但双方不成立共同犯罪);但为了购买而唆使没有犯罪意图的人犯罪,则构成相关犯罪的教唆犯。
二、简单共同犯罪与复杂共同犯罪
知识要点:
复杂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中存在实行、组织、教唆、帮助等分工。对这几种共同犯罪人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分别处罚。
简单共同犯罪,又称共同正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的情况。简单共犯刑事责任追究原则: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区别对待原则;罪责自负原则。
三、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知识要点:
(一)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
(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
是指在刚着手或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形。
如果在刚着手时形成共同犯罪故意,并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则各共犯人均应对共同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承担责任。
如果先行为人已实施一部分实行行为,后行为人以共同犯罪的意思参与实行或提供帮助,则叫承继的共同犯罪。承继的共犯是司法考试中常考的知识点,其要点主要有以下两点:
1.当先行为人实施了某犯罪的一部分实行行为之后,后行为人故意参与该犯罪时,成立共同犯罪。
2.后行为人对其参与之前的先行为人的行为产生的结果不承担责任。
四、一般共同犯罪与特殊共同犯罪
一般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没有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包括两种:一是二人以上即可构成,没有组织、没有首要分子、不存在众人可能随时参与状态的共同犯罪;二是由首要分子组织、策划、指挥众人实施的共同犯罪,即聚众共同犯罪。
特殊共同犯罪,是指有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即集团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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