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资料: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一)概念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是指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
(二)特征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间谍专用器材的行为。间谍专用器材是指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器材,如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窃写工具、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等等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故意。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