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司法考试《刑法》复习:罪数的区分

来源: 2019-07-18 17:40
 司法考试《刑法》复习:罪数的区分
  1.如果侵犯一个法益,原则上以一罪论处。
  2.行为有持续性或者连续性的,原则上以一罪论处。
  3.对几次相同的犯罪行为能进行一次评价的,原则上以一罪论处。
  4.对一个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如果能包含对另一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原则上以一罪论处;否则,应数罪并罚。
  5.相关法条所规定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如果包含了数行为,应适用升格的法定刑以一罪论处;否则,数罪并罚。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