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复习:罪数的区分
司法考试《刑法》复习:罪数的区分
1.如果侵犯一个法益,原则上以一罪论处。
2.行为有持续性或者连续性的,原则上以一罪论处。
3.对几次相同的犯罪行为能进行一次评价的,原则上以一罪论处。
4.对一个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如果能包含对另一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原则上以一罪论处;否则,应数罪并罚。
5.相关法条所规定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如果包含了数行为,应适用升格的法定刑以一罪论处;否则,数罪并罚。
1.如果侵犯一个法益,原则上以一罪论处。
2.行为有持续性或者连续性的,原则上以一罪论处。
3.对几次相同的犯罪行为能进行一次评价的,原则上以一罪论处。
4.对一个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如果能包含对另一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原则上以一罪论处;否则,应数罪并罚。
5.相关法条所规定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如果包含了数行为,应适用升格的法定刑以一罪论处;否则,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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