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后规定了哪些内容?
一、明确了考试的性质
明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目标,由司法部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
二、规定了考试的科目
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参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类核心课程教材,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职前培训指导委员会)研究确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三、加强对政治素养的考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应试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充实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知识点。根据《宪法》和《监察法》调整充实了宪法学科的知识点。
四、强化对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
根据应当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范围的规定,在法律职业道德部分规定了“其他法律职业人员职业道德”一章,引导广大应试人员熟悉了解法律顾问、仲裁员、行政机关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的职业伦理。
五、完善了相关学科知识点
适应立法变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实践和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完善了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国法律史、知识产权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科目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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