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基础知识考点(29)
图书抽样检查
有两类:一、有目的有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审读人员,随机抽样审读辖区出版社出版的和市场上销售的图书;二、每年根据图书质量标准对图书进行抽样检查。
后一种抽查的方式有两种:
一、各出版社每年对自己所出图书的质量至少分别进行两次自查,然后将自查情况于次年1月31日前上报出版行政部门;在自查的基础上,省级新闻出版局和出版社主管单位组织人员进行抽查。
二、新闻出版总署根据全国图书质量实际情况及读者反映,每年选取部分出版社的图书,进行质量抽查。
【质量检查结果需通知出版单位,出版单位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辩意见,请求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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