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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考试专业能力辅导(50)

来源: 2018-09-21 17:47

 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

第二节 工资集体协商

  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明确工资集体协商的含义、内容;工资集体协商咨询指导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义务;工资指导线制度的含义、作用和主要内容,制定工资指导线的原则;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内容和意义。掌握工资集体协商以及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制定程序和方法。

  知识要求

  一、工资集体协商

  (一)工资集体协商的含义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雇员)代表与企业(雇主)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我国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劳动关系运行的重要机制。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

  1.工资协议的期限。

  2.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3.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其调整幅度。

  4.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

  5.工资支付办法。

  6.变更、解除工资协议的程序。

  7.工资协议的终止条件。

  8.工资协议的违约责任。

  9.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工资集体协商咨询指导员

  1.由省一级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明确工资集体协商咨询指导员的任职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运用劳动法法律、法规,熟悉相关劳动、工资方面的政策并能熟练运用政策分析处理问题。

  (2)了解本地区相关行业的工资水平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3)具有一定的指导和综合协调能力,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协商谈判艺术,能够熟练地组织和处理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相关事宜。

  (4)取得工资集体协商咨询指导员资格的人员,由省、市、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根据实际情况聘任为工资集体协商咨询指导员,委托同级总工会对工资协商指导员进行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

  2.明确工资集体协商咨询指导员的工作职责

  (1)指导和帮助企业、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2)指导和帮助企业(行业)或基层工会收集职工意见、提出协商要约、拟定协商方案、研究协商策略、确定协商内容、起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等,并负责收集和整理与工资集体协商相关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资料、数据和信息。

  3.确定工资集体协商咨询指导员的义务

  (1)坚持认真执行国家收入分配政策,坚持客观、公正、维护企业整体利益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相一致的原则。

  (2)真实反映委托方的意愿,维护委托方合法

  权益,及时与委托方沟通情况。

  (3)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中产生的矛盾,认真负责地进行调解,避免突发性事件和冲突事件发生,并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4)严格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向外界泄露工资集体协商中涉及的有关秘密信息等。

  (四)社会协商

  为了更好地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工资集体协商可以超出企业范围,在同一地区相关企业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此类工资集体协商被称为社会协商。

  二、工资指导线制度的含义和作用

  (一)工资指导线制度的含义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宏观调控工资总量和水平,调节工资分配关系,指导工资增长,指导企业工资分配的办法、规定的总称,其主要目的是调整、规范工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工资水平,保证所有的劳动者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社会公平。

  (二)工资指导线的作用

  1.为企业集体协商确定年度工资增长水平提供依据,有利于企业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2.引导企业自觉控制人工成本水平。政府在工资的宏观调控方面,总的原则是实施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同时在工资的调控上由总量控制向水平控制转变。实施工资指导线制度有利于实现这种转变。

  3.完善国家的工资宏观调控体系,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企分开”。

  【例题2.6.5】政府在工资宏观调控方面的总原则包括(  )。(2011年11月二级真题)

  A.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B.平均工资的增长高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C.在工资的调控上由总量控制向水平控制转变

  D.在工资的调控上由水平控制向重点控制转变

  E.实施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

  【答案】ACE

  三、制定工资指导线应遵循的原则

  1.工资指导线的制定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对工资增长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平均工资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的原则。

  2.国家不实行全国统一的工资指导线标准,允许各地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当地工资指导线水平。

  3.制定工资指导线实行协商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家协会研究制定,并将当年工资指导线方案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后,经地方政府审批,由地方政府(或其委托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颁布。

  四、工资指导线的主要内容

  (一)经济形势分析

  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分析;本地区上一年度经济增长、企业工资增长分析;本年度经济增长预测以及与周边地区的比较分析。

  (二)工资指导线意见

  工资指导线有三条线:上线(预警线)、基准线、下线。

  1.工资指导线上线也称预警线,是对工资增长较快、工资水平较高企业提出的预警和提示。

  2.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是年度货币工资平均增长目标,是对生产经营正常、有经济效益的企业合理的工资增长水平。

  3.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主要适用于经济效益较差或亏损企业,这类企业的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在工资指导线适用的年度内允许零增长或负增长,但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例题2.6.6】工资指导线(  )主要适用于经济效益较差或亏损企业。(2011年11月二级真题)

  A.上线

  B.基准线

  C.下线

  D.标准线

  【答案】C

  五、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内容和意义

  (一)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内容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和制度要求,通过科学的方法,定期对各类企业中不同职业(工种)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分析、汇总、加工,形成各类职业(工种)的工资价位,向社会发布,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供需双方的行为,从微观上指导企业合理确定劳动者个人工资水平和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分为年工资收入和月工资收入两种形式,按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三种标准反映平均水平。各职业(工种)的高位数反映了该职业(工种)工资收入的较高水平;中位数反映了该职业(工种)的工资收入的平均水平;低位数反映了该职业(工种)工资收入的较低水平。

  (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意义

  1.建立并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能够为劳动力市场机制在实现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发挥基础性的调节作用提供条件。

  2.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有利于政府劳动管理部门转变职能,由直接的行政管理即对企业内部劳动管理事务直接进行干预,转为充分利用劳动力市场价格信号,指导企业根据劳动力供求状况和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各类人员工资关系,形成企业内部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体系。

  3.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有利于引导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调节地区、行业之间的就业结构,使劳动力价格机制与劳动力供求机制紧密结合,构建完整的劳动力市场体系。

  4.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可以为新办企业在确定雇员初始工资水平时提供参考,也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能力要求

  一、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

  (一)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的确定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应依照法定程序产生。雇员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立工会的企业,由雇员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雇员同意。雇主一方代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其他人员担任。各方代表人数对等,每方至少三名;雇主协商代表与雇员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由于工资集体协商会涉及一系列宏观、微观经济形势分析,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协商谈判的技能技巧等专业问题,故此协商双方均可书面委托本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

  【例题2.6.7】工资集体协商的双方可书面委托本企业外的人士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但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  )。(2013年5月二级真题)

  A.1/2

  B.1/3

  C.1/4

  D.1/5

  【答案】B

  (二)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步骤

  1.提出方应事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协商意向书,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内容等;另一方接到协商意向书后,应于2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并与提出方共同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2.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按照对方的要求,在协商开始前5日内,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

  3.协商形成的工资协议草案,应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审议。

  4.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由企业行政方制作正式工资协议文本,经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

  (三)工资协商的审查

  1.工资协议签订后10日内,由企业将工资协议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收到工资协议15日内,对协商双方代表资格、工资协议条款内容和签订程序进行审查。

  3.工资协议报送15日后,协商双方未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资协议审查意见书》,视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该工资协议即行生效。

  4.在接到已经生效的工资协议后,协商双方应

  于5 E1内,以适当形式向双方人员公布。

  (四)明确工资协议期限

  工资集体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雇员和雇主双方均可在原工资协议期满前60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协商意向书,进行下一轮的工资集体协商,做好新旧工资协议的相互衔接。

  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制定程序

  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制定分为信息采集、价位制定、公开发布工资指导价位三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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