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理论与实务考点(65)
著作权纠纷的处理
(一)着作权纠纷的种类(了解)
一般表现为着作权侵权纠纷和着作权合同纠纷。包括:
着作权人之间;
着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之间;
着作权人与作品传播者之间;
着作权人与邻接权人之间以及与着作权或邻接权有关的第三人之间。
(二)着作权纠纷的处理方法(熟悉)
1.调解
它不是解决着作权纠纷的法定必经程序,必须贯彻双方自愿原则。诉讼前和诉讼中均可进行。
2.仲裁
没有书面仲裁协议或合同没有仲裁条款的,不得提请仲裁。主要适于着作权合同纠纷。
3.诉讼
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必须执行。
(三)诉讼时效(熟悉)
侵犯着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着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持续,在该着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两年计算。
(四)诉前临时措施(了解)
1.诉前责令停止侵权和财产保全
一是要查清侵权事实,掌握确凿证据;二是提出申请应以书面为准。
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所在地或被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书面裁定。
2.诉前证据保全
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接受申请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如裁定同意申请,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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