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级人力资源管理高频考点:突发事件的表现形式
在劳动关系领域,突发事件是组织运行过程中危机的表现。其重要表现形式是: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集体或团体劳动争议、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
其中,群体性突发事件或称劳资冲突是指有一定人数参加的,通过没有法定依据的行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及社会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件。
(1)重大劳动安全卫生事故
1)重大的工厂安全技术事故:
①厂房、建筑物和道路的安全事故;
②工作场所、爆炸危险场所,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事故;
③机器设备的安全事故;
④电气设备的安全事故;
⑤动力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事故
2)矿山安全事故。矿山开采和作业场所的安全事故,如冒顶、滑坡、塌陷、爆炸等。
3)建筑安装工程安全事故。施工现场、脚手架、土石方工程、机电设备等的安全事故
(2)重大的劳动卫生事故
因未能有效执行国家劳动卫生规程,致使较多的劳动者发生职业危害或其他重大的劳动卫生事故。如有毒有害物质危害、粉尘危害、噪声和强光刺激、电磁辐射危害、中暑、冻伤,以及职业病防治不力等导致的突发事件。
(3)重大劳动争议
包括重大的集体劳动争议和团体劳动争议,特别是订立、变更集体劳动合同争议以及履行集体合同争议。
(4)劳资冲突
劳资冲突是我国改革进程中特有的一种突发事件的表现形式,又称为群体性事件。这类突发事件绝大部分属于劳动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采用的集体抗争行为。分为两大类:
1)尚未严重激化的群体性事件。
2)矛盾严重激化的群体性事件。
(5)其他突发事件
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或负有重大职责的职工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内部劳动规则规定的义务,违反法律法规而给企业带来重大影响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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