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出版专业资格基础知识考点(13)
第三章 书刊校对业务
第二节 校对的方法、工序与制度
基本方法
对校法
比较原稿校对校样,使校样上的文字、标点符号与原稿完全相符,主要用于校异同。
(1)点校:适用于改动较大或文字排列方向与校样横竖不一样的原稿。将原稿放在校样上方或左方,先看原稿,后看校样,逐字逐句进行校对。校样和原稿文字排列方向一致时可将原稿折叠后覆在校样上进行(平行点校)。
(2)折校:适用于没有改动或改动较少的原稿。把校样放在桌子上,将一页原稿夹在两手手指间压在校样上,并把原稿上的字句对准校样相应位置的字句逐字逐句进行校对。
(3)读校:适用于原稿抄写清楚,内容比较浅近,格式不复杂的原稿。一人朗读原稿,另一人(或两人)对照校样并改正校样上的错误。
(4)倒校:适用于较重要的经典著作和短诗等。从校样上字行尾开始向字行首方向逐字校对,横排校样从右往左校,竖排校样从下往上校。
本校法
主要用于校是非,通过对本稿件前后、左右的互证和比较来发现问题。
3、他校法
主要用于校是非,利用权威文献等判断稿件正误,与本校法交叉使用,功能为释疑。
4、理校法
主要用于校是非,通过推理分析做出是非判断。
二、基本工序
1、需依次进行的工序
——初校:对初样进行第一次校对
——二校:对校样第二次校对(重新打样)
——三校:先据初校样核红,再据原稿对二校样校对
——通读:脱离原稿审读校样,二校样---直接通读,三校样---先核红再通读
——对片:将排版单位输出的胶片与付印清样(最后一次改样的校样)核对,由责任编辑或校对,或出版部门的责任技术编辑承担。
可以穿插进行的工序
——核红:对红,检查核对前次校样上色笔批改之处在后次校样上是否已改正,校正未改或错改之处。
——誊样:过红、过录,结束某次校样校对之前,将几份校样上确认需改动之处誊抄合并在一份校样上,一般由责任编辑承担,有时也由责任校对承担。
——文字技术处理:从体例格式方面检查和整理书刊全部校样,由责任校对负责。
三、校对符号的用法
四、校对工作的规范化操作
1、正确使用校对符号
2、正确做出标志:引线处理,版心外标记的处理,质疑的处理
3、正确选用色笔
五、校对工作的基本制度
1、“三校一读”制度:一般书刊的校对不能少于三个校次,重点图书、工具书应相应增加校次。终校后还应至少进行一次通读。校次不可随意减少,终校不可由专业技术职务低于中级的专业校对人员担任,更不能由非专业校对人员担任。
2、责任校对制度:指定一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校对人员为责任校对,重点承担稿件的文字技术整理工作,负责各校次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和付清样的通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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