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词汇中,有一部分词( 或词中的语素 )在习惯上有两个或几个不同的读法,如“谁”读shuí又读shéi,“波浪”读 bōlàng 又 pō-làng ,这些被称为“异读词”。
为促进现代汉语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工作,1956年1月,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根据全国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的建议,组织成立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开始对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进行审定。此后,陆续发表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初稿》的正编、续编、三编。1963年,将三次审定的1800余条异读词和190余条地名汇集成《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发表。
《初稿》审音以词为对象,不以字为对象。对于某字在不同词里的不同读音,《初稿》不予审定,作为多音字处理。如“率”在“效率”和“率领”中的不同读法。同时,《初稿》审音兼顾了北京语音的一般发展规律以及读音在北方方言里的使用程度。
《初稿》公布以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少语文工具书以此作为注音的依据,对普通话异读词的规范工作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随着语言的发展,《初稿》中原审定的一些词语的读音需要重新审定;同时,作为语音规范化的标准,《初稿》也亟需定稿。因此,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82年月重建了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对《初稿》进行修订工作。
这次修订,以符合普通话语音发展规律为原则,以便利广大群众学习普通话为着眼点,采取约定俗成、承认现实的态度。对《初稿》原定读音的改动,力求慎重,以保持相对稳定。主要采取下面一些做法:
1.归并多音。包括两种具体办法:一是全部合并,统读一音,即该字不论用于任何词语中只读一音(轻声变读不受此限)。如“呆”,取消ái音,统读dāi音;“凿”,取消zuò音,统读záo音。二是采取部分归并读音的做法,即扩大其常用读音的使用范围,缩小其偶用读音的使用范围,甚至取消该读音。如“骨”,保留gū、gǔ的音,取消gú音gù
2.从众改音。即不改变其在北京音系中的声韵系统,修订后的读音同语音现状更接近,更便于学习掌握。如“啥”,取消shà,改读shá;“绩”,取消jī,改读jì。
3.保留文白两种读音,以解决读书音同口语音的矛盾。文读一般用于书面语言中的复音词和文言成语,白读多用于口语中单音词及少数表示日常生活事物的复音词中。如“剥”(bō,báo)、“血”(xuè,xiě),括号中前者为文读,后者为白读。
修订稿还采取了其它一些做法。同时分别不同情况,删除《初稿》中的部分词条。对人、地名读音,只审订了《初稿》语词部分涉及的个别词条,其它未予审订。
1985年12月27日,修订稿经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视部审核后,以《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的名称予以公布,并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国文教、出版、广播及其他部门、行业所涉及的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标音,均以这个新的《审音表》为准。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