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法考主观题卷精选案例:这样的“低头族”可当不起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现在,越来越多人加入了“手机党”,成为了“低头族”。
低头族(长时间低头玩手机的群体) 指如今无论何时何地都作“低头看屏幕”状,想通过盯住屏幕的方式,把零碎的时间填满的人。低头族有的看手机,有的掏出平板电脑或笔记本电脑上网、玩游戏、看视频,他们低着头是一种共同的特征,他们的视线和智能手机,相互交感直至难分难解。 这种现象流行起来,使得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交流变得少了,也容易造成脊椎病等身体问题,即使很多人都知道当“低头族”不好,但控制不住自己,这也是让人无可奈何的地方。 然而,有一种“低头族”,上过央视,上过各大新闻头条,在相关法律法规也定义为违法行为,但仍有很多人不以为然,我行我素,“拿绳命玩手机”,酿成恶果后才追悔莫及。这就是开车“低头族”。 早在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中就有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一次记2分。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开车时使用手机是违法行为。 5月1日起,惠州交警部门将对未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进行抓拍处罚。而在开罚首日,抓拍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就有235宗。 近期惠州就有一起因司机开车看微信致人死亡的事故,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今年3月2日晚,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北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水北新村门口一辆小车碰撞行人,有人受伤。江北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员前往事故现场。 路灯下,一辆白色轿车停在水北新村小区大门外的人行横道前约二十米的地方,不远处地上安静地躺着一个人。白色轿车的驾驶人刘某慌张地站在一旁与接警的交警正在诉说着这场事故。 5月4日,市公安局对这起事故正式立案侦查;5月15日,该案由市公安局向市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 经市检察院审查,2018年3月2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驾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从江北米兰雅居小区方向沿期湖塘路往惠州大道方向行驶。行至期湖塘卫国苑门前人行横道时,刘某手机的微信提示音响了,手机收到一条微信。此时,刘某并没有靠边停车,而是拿出手机边开车边低头看了看微信。等刘某再次抬头时,事故发生了。车辆撞上了正在人行横道行走的行人马某,导致车辆损坏,马某重伤。马某送医后,于4月16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中,犯罪嫌疑人刘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等待刘某将是刑罚的追究和高额的经济赔偿。 开车低头看手机的危害,你都知道吗? 在车速每小时60公里的时候,低头看3秒手机,就相当于盲开了50米,但是遇到紧急情况的时候,刹车至少需要20米,所以据统计,开车看手机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驾驶的23倍,开车打电话发生事故的概率是普通驾驶的2.8倍。 开车无论是打电话还是拍照或是刷朋友圈,都需要单手把握方向盘,对车速的控制以及车距的把握和驾驶员视线都有非常大的影响,安全自然也就大打折扣。那么玩手机必然也会分散驾驶员的注意力,也就是会妨碍驾驶员观察道路交通环境以及路面周边的情况,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就会大大减弱驾驶员的应变能力和反应时间,特别容易造成交通事故。据英国一家交通研究所测试,开车使用手机,大脑反应速度比酒后驾车还要慢30%。 这宗案件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建议司机朋友在开车时,切勿违反规定接听电话、看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以免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这是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责任。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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