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留学三证看全
近年来我省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数量逐年上升,由于学生及家长对国外院校申请手续缺乏了解,某些不法中介浑水摸鱼,将其欺骗至生活环境条件恶劣甚至不具备办学资格的国外院校,严重损害了出国人员的物质和精神利益。
随着高考录取的结束,学生申请自费留学的势头不断增长。为此,山东省教育厅外事处于七月底对外公布了《关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办理出国留学中介业务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对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进一步加强管理,打击不法行为,保障广大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教育部等有关规定,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在办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业务时,必须向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或其委托人出示三份文书。第一份是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第二份是山东省教育厅外事处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签署的合作意向书或协议的确认书,第三份是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签发的《国外教育机构资质情况认定表》,其中在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上公布的国外高校除外。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在办理自费留学手续时,应对以上三份文书逐一检查,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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