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份国内外新规定
2018年2月份终于来了,很多国内外的规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到底有哪些新规出炉呢?想必是很多出国人士感兴趣的话题,一起来了解了解2018年2月份国内外新规定,欢迎阅读。
2018年2月份国内外新规定
国内新政
出入境更方便
公安部2月1日起施行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办理出入境证件。
省内居民可在全省范围内自助办理往来港澳台旅游签注。
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就近办理出入境证件。
自助查询往来港澳台签注剩余次数。
免费提供出入境证件照相服务。
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
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可按规定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
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大力推进自助通关服务。
为自助通关旅客提供出入境记录凭证自助打印服务。
退休后可能将多一份收入
《企业年金办法》将于2月1日起施行。
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职工达到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企业投资监管新规
《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自2018年2月4日起施行。
《办法》提到,核准机关对其核准的项目,应当在项目开工后至少开展一次现场核查。已开工核准项目未如实、及时报送建设实施基本信息的,核准机关应当责令项目单位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给予警告。
展览品进出境享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海关派员进驻展览场所的,经主管地海关同意,展览会办展人可以就参展的展览品免于向海关提交担保。未向海关提供担保的进境展览品在非展出期间应当存放在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海外出行
泰国将开办四年期智慧签证
泰国2月1日起将开始办理4年期智慧签证,以吸引泰国10大目标产业所需的4类人。
这4类可办理智慧签证的人包括:
1、进入政府机关或组织工作的高级科技专业人员,月薪不低于20万铢,劳务合同有效期不低于1年;
2、目标行业内的技术型企业投资者,直接投入资金不低于2000万铢;
3、本科学历以上、月薪不低于20万铢的高管,须有不低于10年的工作经验,及不低于1年有效期的劳务合同; 4、目标产业中的初创企业创业者。
中国与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互免签证 2月3日起生效
据中国领事服务网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特别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7年4月12日在北京签署。根据协定有关条款,该协定将于2018年2月3日起正式生效。
芬兰2月起承认中国驾照
根据芬兰交通通讯部发布的官方消息,芬新修改的《驾照法》将于2018年2月起生效。中国公民可以在芬兰自驾游了。
在您享受自驾便利时,中国驻芬兰大使馆郑重提醒您驾车务必谨慎,行前了解当地交规,特别注意:芬兰冬季天黑路滑,北部地区人烟稀少,公路两侧少有警示标识,部分路段未撒砂石防滑,路面结冰后,甚至可以顺畅地滑冰。请尽量避免雪地和冰冻路面驾车。
可以在飞机上玩手机,带宠物了!
东方航空、海南航空正式宣布:
旅客可以在飞机上使用手机、平板电脑(Pad)、笔记本电脑、电子阅读器等便携式电子设备(PED)。不过要打开手机的飞行模式,确保关闭蜂窝移动功能。
随后,多家航司也表示,将尽快开放手机使用。春秋航空:今年上半年或"放开";吉祥航空:将尽早开放手机使用。
最近海南航空新推出了一项服务:客舱宠物运输。目前可以带宠物的航线还处于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广州、深圳、济南、海口、青岛、厦门、合肥、喀什、长沙。
另外,如果你对宠物过敏,或不希望和宠物乘坐同一架飞机,可以向航空公司申请改签或者退票。
带狗狗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固然好,但一定要严格遵守航空公司的规定,不要给其他乘客带来困扰。
北京:规范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办学
《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学校只能使用一个中文名称,其外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相符。学校的名称应当反映不同国别普通教育的性质、层次和类别,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全球"等字样。同时明确,学校不得设立分校。
广州:独生子女照顾生病父母享护理假
《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于2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
深圳:非深户籍儿童入学更方便
《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实行。
《办法》规定,不再将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作为申请入学的必备条件,而将依据积分高低进行学位安排。 海南:生育保险定额结算
《海南省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暂行办法》将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因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设施项目规定的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单病种采取定额结算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以上是小编精心从网络整理的2018年2月份新规定,感谢您的阅读。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出国留学网!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