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留学贷款办理须知
一般出国留学费用都比较贵,更何况是美国留学?一般的家庭都很难承受如此高的费用,那就是需要办理贷款,今天,小编为各位介绍美国留学贷款办理须知,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留学贷款须知:
1、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的,借款合同签订时应有其国内代理人在场并同时在借款合同上签章。
2、若以法人保证方式贷款的,作为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有效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到场,并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签章。
3、若以自然人保证方式贷款的,保证人必须到场,并在保证合同上签字盖章。
4、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必须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借款人与其国内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协议书》应与上述合同同时签署并公证。
5、抵押物、质物的评估、保险、登记及公证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注意:
留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一至六年,最长不超过十年(含十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就读情况和担保性质分别确定。且留学贷款最高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杂费总额的80%。
关于留学贷款的发放及归还:
留学贷款由贷款人直接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银行活期储蓄账户,或者银行的卡上(中银为长城卡、浦发银行为东方卡)。借款人应按贷款合同的约定于贷款到期前将应归还的贷款本息存入活期储蓄账户或卡上,贷款人于贷款到期日主动从借款人的活期储蓄账户或卡中扣收。
若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存入应归还的贷款本息,则自贷款到期日的次日起计收逾期罚息。
贷款连续逾期三个月或在整个贷款期限内累计逾期10个月以上时,实行抵押担保方式的,贷款人将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清偿贷款本息。协议不成的,贷款人将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直接按合同约定申请强制执行;实行质押担保方式的,贷款人将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申请强制拍卖、变卖质物,以所得的价款清偿贷款本息;实行保证方式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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