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论文:农村税费改革实践与思考
[摘要]松溪县作为福建省三个 农村 税费改革试点县之一,在认真贯彻中央税费改革的实践中,采取适合县情的具体做法,取得了成效,得到大多数农民的拥护和认可,但与理想的、应该取得的效果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 问题 。第一,计税面积落实难。农民为了少负担农业税,千方百计减少计税面积,加上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存在误差,历年来减少的面积难有一个准确数字,农业税计税面积要农户签字认可的工作量很大。第二,入户征收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业税征收一年比一年难,每年乡镇政府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组织农业税征收工作,征收成本很高。粮食实行"价格、市场、订购任务"三放开后,农业税征收又面临新的难题,征收难的问题会长期存在。第三,农民认可难。
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出现了农民收入增幅趋缓,农民负担加重,财税征纳矛盾日益突出等一系列问题,迫切需要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来解决。松溪县作为福建省三个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之一,在认真贯彻中央税费改革的实践中,采取适合县情的具体做法,取得了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对存在的问题,仍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来完善。
一、采取适合县情的具体做法
农村税费改革方案的主骨架是"三个取消、两个调整、一项改革"和"两个不突破、一个不低于",取消乡统筹,取消农村 教育 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税改后农业税税率不突破7%,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率不突破正税的20%,农民总体负担降幅不低于30%。松溪县的主要做法是做到了"五个坚持":
1、坚持减轻与规范并重,确保每一个农户的负担明显减轻。主要是抓五个方面:一是核实土地计税面积通过全面、深入、细致的调查,选择两个村进行解剖。调查表明,这两个村农民的实际承包面积比税改前面积分别减少40%和34%,比较符合土地增减的实际。我们以第二轮承包面积为依据,通过建立《农业税分户税源档案》、《农业税计税面积减少原因表》,对上地增减变动进行调整,充分尊重第二轮承包中农民的实际承包面积,做到"帐卡相符、前后相符、内外相符",土地增减依据充分,并实行动态管理,得到了农民的认可。经过反复核实,全县计税土地面积11488o亩,比税改前面积161689亩,减少46805亩,减幅达28.95%。二是调整常年产量。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常年产量以1998年前5年的平均产量确定,并保持长期稳定。松溪县1998年前5年统计的平均亩产量为321公斤。如果机械地按照这个产量 计算 ,将比税改前亩产96.56公斤增加2.3倍,农民不接受,认为松溪县地处山区,山垅田、望天田多,统计数据一定有误差,而且农业牛产风险大,收益低,应该考虑丰歉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为此,我们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在群众认可的基础上,按"统一税率、级差常产"的原则,以调查公允的常年产量落实到户。全县调整后的计税常年产量亩均 263.21公斤,比税改前亩产增加166.65公斤,增长172.58%。三是确定农业税税率和地方附加率。按中央规定,农业税率不超过7%,地方附加率不超过正税的20%。从松溪改革情况看,农业税负担以保持原有水平为宜,否则会产生减9加1等于0的不良效果,其他项目减轻农民负担9元钱的效果,会被农业税税率和地方附加率应以保持农业税负担总体不变的情况下,根据核实的计税士地面积和调整后的常年产量进行测算而得,这样农民比较容易接受,工作量也小。四是张榜公开,接受评议。对核实的计税土地面积。调整后的常年产量、确定的农业税税率和附加率,以及农户应负担的农业税税额均应以村为单位,按户张榜公布,接受群众评议的监督,并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以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农民真正满意。五是入户签字,建立档案。在农民认可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入户签字,建立税源档案和"纳税明白卡"。对配套建立的农业税"纳税明白卡"实行一户一卡,由纳税人保存,作为纳税人农业税计税面积发生增减变化时的凭证。明白卡上详细记载了该户农民的计税面积。常年产量。应纳税额,以及农业特产税税目、纳税环节和税改后取消项目、农民应尽义务等项 内容 ,既方便农民监督,又确保农民能缴上"明白税"。此外,按照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重复、不交叉征收的原则,对种烟田减免一季农业税,并视农户受灾情况实行灾情减免。
2、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确保乡镇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农业税费改革取消了屠宰税、三提留五统筹和教育集资,改革村提留征收办法,使乡(镇)和村级组织收入骤减,乡(镇)、村工作的运转普遍遇到困难。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如果不及时跨过乡镇。村的财力困难这道关日,改革就可能半途而废。首先,从狠抓节支入手增财力。制定出台《关于切实减轻乡(镇)。村两级负担的若干规定》,推行"一压五控"即压缩招待费,对县乡实行上限控制,郊区乡镇年限额3万元,其他乡镇年限额6万元,在村里实行"零"接待,控制报刊费、差旅费、通讯费、 交通 工具费、 学习 培训费等开支,全县一年节支600多万元。其次,从改革县乡财政体制入手增财力。一方面,乡(镇)收入上缴数下调 126万元;另一方面,支出基数由每人每年5000元提高到10300元,增加乡(镇)财力373万元,乡(镇)平均增加财力41.4万元,保证了乡(镇)的正常运转。再次,从兑现税改政策入手增财力。将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征收20%的附加全部返还给村里作为三项费用,实行乡管村用。2002年,全县"两税"附加收入达167万元,加上提高村主干补助标准等收入,全县101个村平均每个村收入2万多元,村集体收入比税改前大大改善了,村干部也能按时领到工资,村级组织更加稳固。第四,从加快农村 经济 发展 入手增财力。充分利用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征收环节变化和税率调整的政策,把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进一步做强做大烟、竹、茶等特色产业,增加乡村两级财力。
3、坚持布局调整与体制改革并进,确保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教育集资及行政事业性收费14项,全县教育收费每年减少 681万元,对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冲击很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伊始,我县就将保障农村义务教育作为巩固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目标之一。首先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减人减事减费。撤消9个乡(镇)学区建制,辞退代课教师,清退临时工勤人员,共缩减编制54个,压缩非教师人员96人。同时,推行教师工资集中统发和教育系统 会计 集中核算制度,既保证教师工资按时发放,又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其次,加大小学布局调整力度,整合教育资源。全县完小已由原来的 63所,降至 55所,撤并 8所;教学点由原来的37个,增至40个,增加3个,使教育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制定下发《全县小学教职工实行全员聘用制的实施意见》,推行小学教师全员竞聘,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上岗机制。
4、坚持"一事一议"与政府补助并轨,积极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首先是加强宣传。采取会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使农民理解在各级财政比较困难情况下,要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更多要依靠自己集中力量来办,激发农民参与"一事一议"的积极性。其次是积极引导。在确定"一事一议"项目时,坚持三条原则:一是量力而行,确保做一个,成一个,受益一个;二是把握项目的公益性,对于建庙宇、祠堂这样的项目及时引导,加以制止;三是尽可能广泛地征求群众意见,把群众意见最集中的公益事业项目确定为候选项目,提交给村民大会表决、对农村急需解决的公益事业,而村民意见又不集中的,事先分户做工作,集中意见,以免议而不决。第三是尊重民意。处理好需求与可能的关系,确保表决结果体现民意;采取公示和入户做思想工作等形式,促使不同意的村民履行义务;对个别困难户,经村民认可给予免除义务;在"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上限控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民自愿捐资。第四是规范操作。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或将方案印发全体村民征求意见,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实行财务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建设项目结束时必须另行公布一次。第五是政府参与。各级政府不能置身事处,对一些急需的项目,政府要积极帮助争取资金,予以适当补助,使项目真正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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