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论文:文化可延承性经济发展――论西南弱小少数民族地区社会资本投资的重要性
摘要:西部开发的一个两难处境是文化传承和 经济 发展 的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必须走文化可延承性发展道路。根据制度经济学和人类学原理,缩小东西部差距也得走文化可延承性发展道路。为了文化可延承性,西部开发必须以当地人民为开发主体。为此,中央对西部政策性投资必须以 社会 资本投资和人力投资为主。社会资本投资包括 法律 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人力资本投资主要是 教育 和培训。扶贫政策也应以 现代 化边界推进原则和努力收益均等原则推动当地人民由开发客体向开发主体转变。而政府职能转变可以以 电子 政务为锲机,提高政府政策供给能力。
关键词:文化可延承性发展,制度经济学,西部开发,扶贫政策,电子政务,上层建筑
一、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2003年,我们带领 哲学 系应届毕业生到贵州省雷山县千家苗寨实习,这里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苗寨。同学们带着体验苗族淳朴民风的期望,走进苗家。其中几个同学,带上礼物,到一户苗家作客。东道主非常好客,摆酒上菜,待同学们吃完以后,户主却出乎意料地要收费,同学们顿觉古风无存。在这些崇尚古朴民风的学生眼里,在这些赞赏我国少数民族丰富多彩文化的学生眼里,这是一件坏事,是少数民族文化的衰败,是势利的金钱文化腐蚀了少数民族的朴质、豪放和好客的优良品质。但对当地人们来说,这是经济社会进步中的一个必然结果--接受商品经济新观念、接受市场经济产品交换的形式。当地苗族人民学会了以货币为媒介的交易,户主是在经营"农家乐"。这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插曲,设想这世界最大的苗寨,其独特风格的吊脚楼村寨变成了一般城镇随处看见的砖瓦房怎么办呢?是维护苗族人民住上现代化砖瓦房的权利,还是维持他们的安全卫生水平落后但独具风情的山寨生活呢?
我国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难以解决的 问题 就是文化保护和文化变迁的矛盾。其一是经济发展可能使得某些少数民族文化不复存在。在现代化市场经济强烈冲击下,一些弱小的少数民族文化正在衰退和消逝[2],文化学术界因此极力呼吁在经济建设中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3],和对少数民族语言的拯救[4]。另一方面,少数民族文化又严重阻碍着现代化发展,必须改变少数民族地区的旧观念和旧思想[5],改变少数民族的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和生活方式,才能使少数民族地区由 自然 经济进入市场经济[6]。
在民族团结问题上经济发展和文化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落后 影响 了民族团结和 政治 稳定[7],因此要积极迅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为此要消除"贫困文化"对经济发展的"壁垒"[8], 这不可避免地会带来的宗教和其它文化冲突[9],而这些冲突又会影响民族团结[10]。但是,我们如果保持少数民族现有文化,则很难实现经济迅速发展,因此会使东西部差距继续扩大,也影响民族团结。保持少数民族文化而经济难以发展会影响民族团结,发展经济却又扭曲了少数民族文化也会从而影响民族团结,这是西部大开发的一个两难困境,这也是本文提出的"文化可延承性经济发展"概念的理由之一:没有文化可延承性的经济发展,就难以有西部的高速经济发展,而东部与西部社会和经济水平的差距也就无法弥合。
二、地区主体式开发模式是文化可延承性发展的必由之路
如果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要能够发展,文化又能要得以延承,那么,经济发展就必须以地区少数民族为主体。只有以少数民族为主体的发展,才能维护民族文化的整体性,使西部在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各方面得到协调发展,并在发展中增进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10。要以西部地区当地人民主体进行西部开发,就必须转变 目前 国家政府作为西部开发主体的形式,让国家和政府只是作为提供帮助、扶持和服务的开发客体。
民族文化的发展是一个重新构建的过程,需要对外来文化引发的政治、经济、社会、技术等方面的冲击,有一个理解、吸收、消化和转化的过程,这一过程就是一个开放的社会对外部环境的适应过程[11],是一个文化社会面对对世界环境变化的适应过程。广义文化作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只有根植于当地地理环境,并以特殊的定位与外界环境交流,才能发展成独特的,有生命力的文化形态。这种根植于当地的地理、社会和文化环境的总体发展,只能由本土内源性的创造力来完成,因为外源性的发展缺乏地方少数民族拥有的地方性知识。所以只有以少数民族为主体开发少数民族地区,才能在吸收现代化先进 科技 的同时,充分发挥长期积累的民族文化的智慧与精华,实现文化可延承性发展。
中国 历史 上历代中央王朝对西部大多采用外源性的开发,即以中央政府为主体的开发政策,其结果虽然是开发了西部资源,传播了汉文化,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但往往也形成了对少数民族文化歧视的观念。所以,这种"多元一体"的文化融合格局,并未消除民族隔阂,贵州境内少数民族直到建国后还有"望汉生畏"的心理10。如今,牺牲少数民族利益的西部开发已不是我国的政策,正相反,我国现行政策旨在维护少数民族利益。然而,如果不是以地方少数民族而是以国家为开发主体,西部开发的代价就可能是最终毁灭弱小少数民族文化。因为以中央为主体的开发抑制了少数民族的创造性。政府采取许多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来平衡由于生活水平差距和文化冲突造成的少数民族心理不平衡,但这些优惠政策也同时助长了一些地方少数民族群众的依赖心理。有些地区的依赖心理甚至发展到这样一种程度,形成"贫困也是一种资源"的荒唐观念,贫困成为争取中央扶贫拨款的最好筹码,使得消除贫困完全失去了地方积极性,经济发展也因此而缺乏激励,难以形成可自身增值的资本积累。长此以往,就会形成西部经济依附于东部经济的格局,使西部不但不能缩小与东部的差距,而且还会被主流社会边缘化。北美的印第安人就是前车之鉴,他们得到本国政府许多优惠政策,但作为一种文化,已经完全与生产方式相脱离,失去了文化协调经济基础的基本功能,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北美印第安人要么放弃自身文化而融入基督教文化,要么永远贫穷,因为它们的文化已经是依赖性的贫困文化、已经失去了维持生产方式的功能,已经丧失了适应市场经济和世界经济的能力。
西方发达国家虽然都实现现代化了,每个国家都做几乎相同的事:国际市场竞争,国际分工合作;但没有哪个国家在制度结构上是相同的,法国、英国、美国、日本、德国等,每个国家都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加入全球现代化,并凭借自己独特的文化在世界秩序中占有一个独特的位置。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也应该使自身文化得以发展,以独特的少数民族文化方式步入现代化,在WTO框架下找到自己应有的地位。
少数民族不但应该在全球市场经济中有自己的地位,而且完全有可能占有自己的一席地位,因为少数民族所处的地理位置是独特的,所拥有的资源是独特的,所延承的文化也是独特的,这注定他们可以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来参与全球现代化。
地方主体式开发模式不仅是在发展中求民族文化延承的需要,也是缩小东西部差距的需要。以国家为主体的开发模式,可以将东部先进的发展模式推广到西部来完成西部开发。但是,由于东部模式是为适应东部环境创造出来的,它们在西部推广难免会带有许多局限性。东部经济发展模式能够提高西部的经济水平,但无法缩小东西部差距,因为东部模式缺乏西部的本土知识,无法提高西部的市场竞争力。而且,外源发展模式难以有机地结合到地方民族文化中,因此会威胁到如贵州地区的许多脆弱少数民族文化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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