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论文:发展县域经济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经济 发展 是 社会 发展的物质前提。坚实的物质基础是社会和谐的基石。县域经济的发展是构建我国 农村 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和物质基础。最大限度地把县域的发展作为解决农业、农村、农民 问题 的关键性措施来认真落实,这是按照 科学 发展观的要求建设农村和谐社会的治本之策和根本之道。我国县域国土面积大,人口多,2004年全国县域GDP占全国总量的50%以上,因此,县域在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特别是在我国发展方面已由单纯追求GDP上升到追求人文GDP、环保GDP,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统筹协调发展的情况下,正确处理好县域经济的发展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县域城乡社会管理体系,积极扩大就业、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等重点难点问题,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一、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与县域发展特别是县域经济的发展联系紧密
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来看,特别是在社会转型、市场转型的过程中,和谐离不开发展,发展也需要和谐,在发展中增进和谐,在和谐中促进发展,这是齐头并进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发展县域经济,增加物质财富是推动县域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在县域范围内紧紧抓住发展这个解决一切矛盾的关键,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地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关系,认真对待并妥善处理县域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各类问题和矛盾,就现实而言,这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
中国 的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这种滞后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考验中暴露得比较充分,集中体现在城乡差距明显拉大问题上。有专家作过测算,如果将城乡居民收入的 计算 方式、税赋负担、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因素综合考虑,城乡差距就远不是3倍,而有可能会是6倍以上。从地区差距来看,尽管相继实施了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振兴东北老 工业 基地等战略,但是东中西部的相对差距仍呈扩大趋势。地区特别是县域之间发展不平衡,2003年,有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县,人均GDP超过三四千美元,而中西部的一些经济落后县还处于温饱阶段,有的甚至还没有摆脱贫困。实事求是地说,城乡、区域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是我国发展中客观存在的问题,但如果不能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妥善加以解决,将会危及经济、社会的稳定,特别是不利于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很显然,造成县域范围内的城乡差距和市民与农民的贫富差距主要原因在于分配不公,譬如有些地方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非法致富现象,有一些人靠钻政策和体制漏洞而获取暴利,有一些部门和单位靠垄断而获取超额利润,这实际上是对县域经济发展主体--农民利益的一种严重损害和盘剥。
农村人口多,农业分散经营等问题加剧了县域特别是农村发展在分享工业化成果上的矛盾。城乡二元体制改革进展缓慢,导致公共资源占有不公,公共产品供给失衡,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太少,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严重不足。比如,2002年全国农村还有184个乡镇、5万多个行政村和大量的 自然 村不通公路,还有33%的村庄没有喝到饮用水,自来水通村率也不到50%。乡村公共医疗卫生条件退化,传染病出现扩大蔓延趋势,甚至在我国已经灭绝的血吸虫病又死灰复燃。这些问题的出现,造成了县域内广大农民行路难、饮水难、就学难、就医难、就业难、进城难等等。在通过城镇化来解决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问题的过程中,城市的规模越来越大,房地产开发日益升温,而带来的却是向农村、向农民强制性地征地,克扣法定的补偿标准和推诿就业安置等,致使农地纠纷、拆迁矛盾、就业困难等问题加剧。从环境保护的情况来看,中国污染防治投资几乎全部投到工业城市,而农村还有3亿多人喝不上干净的水,1.5亿亩耕地遭到污染,每年1.2亿吨的农村生活垃圾露天堆放,农村环保设施严重缺乏,农村污染的治理更是面临着点多、面广、治理难度大、投资缺的尴尬局面。
农业产业化不发达,农业增产不增收的情况时有发生,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例如,1998~2002年国家连续发行国债6600多亿元,其中用于农业和农村的资金1897亿元,只占28.7%。投入严重不足,致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年久失修和老化,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等支持农业、农村、农民政策不到位,农业补贴少使不少地方粮食增产而农业不能增效、农民不能增收。农村经济发展严重滞后,再加上非农产业发展不平衡,很多农民的非农就业渠道不畅,非农收入增加不多等因素的 影响 ,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农民消费水平低(如表中所反映的情况),农村市场启动难。而农村经济发展的困难重重和效益低下,又直接导致城乡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县域经济发展速度不快、规模不大、效益不好,对推动县域社会发展基础保障作用难以发挥。
年份 农民收入 市民收入 城乡比 农民消费 市民消费 城乡比
1985 397.6 739.1 1.86 317.4 673.2 2.12
1995 1577.7 4283.0 2.71 1310.4 3537.6 2.7
2001 2366.4 6859.6 2.9 1741.0 5309.0 2.99
2003 2622.0 8472.2 3.23 1943.3 6510.94 3.35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年版第357、360、386页。
县域经济作为区域经济的重要支撑,作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之一,其发展状况如何,对于完成我国 现代 化进程中的重大 历史 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的作用。在县域范围内,中西部不少县由于生产力水平不高,经济发展规模不大,质量和效益不好,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特别是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 内容 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在农村的普遍缺乏,致使建设农村和谐社会的主体力量--农民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和实现。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强化管理的角度来看,很多问题与乡村两级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比较薄弱、基层组织战斗力不强,管理机制不活、漏洞较多等有关;与农村科教文卫事业落后,农村居民 科技 文化素质较低、法治意识淡薄,特别是有些地方的宗族及黑恶势力抬头、封建迷信盛行等有关;也与不切实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不认真落实中央有关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一系列扶持农业、农村、农民政策有关,等等。事实上,从县域这个层面上看,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不做大做强县域经济,不提升城乡协调发展的水平,不优化广大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将无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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