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论文: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的目标偏差及其矫正
一、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的目标
土地配置要解决处于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有限数量的土地对不同的利益主体如何持续使用的 问题 。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标,是追求土地利用的 经济 效益、 社会 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综合目标,这种综合不是几种目标之间的简单均衡或者同时获得几种目标的最大化,而是通过一种主导目标,辅之以其他目标的实现。
值得一提的是,在衡量资源配置时通常用于检验经济总体运行效率与社会福利大小的"帕雷托最优"准则在土地优化配置中使用较为困难。"帕雷托最优"准则是指资源的配置已经达到这样一种境地,无论作何改变都不可能同时使一部分人受益而其余的人不受损,也就是说当经济运行已达到高效率时,一部分人进一步改善处境必须以另一些人处境恶化为代价。在 中国 现有的国情下,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一级市场是垄断的市场,而不是完全竞争市场,不符合"帕雷托最优"准则的前提条件。
(二)政府要实现的具体目标
理想的土地供应计划由规划编制、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土地出让一级国土资金平衡计划五部分组成。合理的城市土地供应计划应以规划为依据,以供给引导需求,通过市场来实现规划。而规划的编制要保证各种不同性质用地合理的比例关系,促进城市理想空间形态布局的形成。
如下表所示,1981-2002年,21年间我国设市城市建成区用地面积每年增加882.6平方公里,城市非农业人口人均城区面积逐年增加,而扩张用地面积的近60%是外延扩展占用的耕地。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耕地资源十分有限。长此以往,粮食安全难以保证。
土地资源配置要实现综合目标,要体现"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一方面,要尽可能的体现资源的价值。另一方面,土地作为公共资源,土地价格必须充分考虑居民的收入水平对高地价的承受能力。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经网数据中心整理,200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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