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论文:浅论永嘉县农业品牌建设及建议
论文 关键词 农业品牌;现状;比较;建设;浙江永嘉
论文摘要 分析永嘉县农业品牌建设现状,通过与周边县市及永嘉县 工业 领域品牌建设比较,提出农业品牌建设的建议。
推进品牌农业建设,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市场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农业增长方式由数量型、粗放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有利于促进品牌 企业 与其所在生产组织体系连接,引导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利于促进企业创新经营机制,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形成一批具有明显竞争优势的品牌农产品,增强产业集聚能力,不断提升农业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我县农业品牌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我县农业的品牌建设,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永嘉县加快效益农业 发展 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永委〔2000〕1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若干政策意见》(永委〔2001〕2号)、《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通知》(永政发〔2002〕62号)、《关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永委〔2004〕1号)、《调整扶持农业产业化基地补助政策的通知》(永政发〔2004〕64号)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来扶持品牌农业建设,农业品牌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1.1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夯实农业品牌化基础
质量是品牌农产品的根本,是品牌农业不可动摇的根基。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突出抓好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加快"乌牛早茶原产地域保护申报"工作,努力实现主要农产品"有标可依",加强动植物防疫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站点建设和动植物防疫的补助。2005年以来相继制订和出台了《乌牛早无公害生产国家级标准》、《无公害早香柚系列生产地方标准》、《无公害田鱼·田鱼质量》等农业标准,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广无公害示范基地建设。同时《乌牛早茶标准化生产推广实施示范》项目通过农业部和省质量技术部门验收。
1.2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农业品牌经营主体
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是农业品牌经营的主体和核心。实施"扶持十大龙头企业"行动,积极扶强、扶大、扶优,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扶持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的农业龙头企业;安排专项资金30万元,扶持发展 农村 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近几年,我县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壮大,目前有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7家,县级龙头企业62家;产值超千万元的7家,固定资产1.39亿元,带动农户3万户。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65家,其中省级示范专业合用3家,市级5家;共有会员3 000余名,合作组织带动周边农户1万多户,在开拓市场、降低成本、农民增收、抵御风险、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3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高品牌农产品质量
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是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重要内容。鼓励农业主体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对取得绿色或有机食品认证的,每个给予以奖代补10万元;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每个给予以奖代补2万元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目前我县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初具规模,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3个(其中1个水产品基地),拥有无公害农产品19个,绿色食品7个,有机食品9个。
1.4积极开展名牌农产品推荐认定,树立品牌信誉和形象
名牌农产品认定工作是现阶段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支持做大做强名牌农产品和保护知名品牌的重要措施。每年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产品品牌的宣传和创建,每注册1个农产品商标的,给予奖励0.2万元;获市级名牌产品称号的,给予奖励1万元;获省级名牌产品称号的,给予奖励3万元;获国家级名牌产品称号的,给予奖励20万元。积极推荐我县农产品参加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的认定评选活动,我县的"乌牛早"商标于2001年获得了省著名商标称号,"三五早"商标2006年获得了省著名商标称号,"恒丰"等商标获得了市知名商标称号。我县1999年获得了"乌牛早茶之乡"称号,2004年获得了乌牛早原产地域保护认证。
1.5加大营销推介力度,提高市场影响力
品牌的营销推介是将品牌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实现品牌效益的重要措施,也是政府部门为农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媒体、农博会、早茶节等窗口形式,搭建农业品牌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农产品品牌,挖掘品牌内涵,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品牌市场,不断提高品牌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我们通过举办"永嘉乌牛早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新闻发布会"和"乌牛早产业发展高峰 论坛 "等活动,成功展示了乌牛早茶的良好形象。乌牛早茶、杨梅、早香柚等名特优产品在全国各地的各类博览会上获金奖,"楠溪江"牌粉干获"十大市民最喜爱品牌农产品"称号,早香柚也获得浙江省十大名牌柑桔称号。
2与周边县市及我县工业领域品牌建设比较
2.1周边县市的政策情况
平阳县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平委发〔2006〕192号)等政策,鼓励农业品牌建设和发展特色乡(镇)村。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扶持肉蛋鸽、马蹄笋、特早茶等特产发展,每年安排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农、林、渔、畜产品基地、 现代 农场、效益农业、效益示范户等标准化、绿色化、设施化建设。积极培育发展各类农业特色乡(镇)、村,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产业特色乡(镇)、村,经县级有关部门考核评定后,报县政府批准命名。被评为农业特色乡镇的,奖励2万元;被评为农业特色村的,奖励1万元。在鼓励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培育知名品牌等方面的政策与我县基本相同。
瓯海区出台了《温州市瓯海区鼓励优势农业产业发展若干规定》(温瓯政〔2003〕89号)等政策,政府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农业龙头企业的贴息项目;获得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获得省、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组织的,分别奖励1万元、0.8万元;农产品出口创汇值达到50~100万美元、10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奖1万元、2万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和有机食品奖励政策基本与我县相同。对获得" 中国 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生产企业奖励100万元,"浙江名牌"产品、"浙江著名商标"的生产企业奖励10万元,"温州名牌"产品、"温州知名商标"的生产企业奖励2万元;给农产品参加各类农博会、展览会的,补助0.2万元,获得一等奖的奖励0.3万元。制订和完善主要农产品生产、加工的产地环境、技术规范、产品质量标准的,每一个标准体系补助1万元,高山蔬菜基地制订标准和规划,每个补助3万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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