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论文:建立闽台新能源合作体系的探索
摘要:闽台地缘相近,新能源资源结构相似, 发展新能源的诉求一致,两地的新能源合作可带来能源共同发展的双赢局面。闽台新能源合作既有些有利条件也存在阻碍因素,所以要遵循一定的构建原则,使闽台在新能源合作的措施上先行先试。
关键词:闽台;新能源;合作
Abstract:Between Fujian and Taiwan there are similar location and new energy resources. Both have the same aspiration to developing new energy, so the cooperation can bring win-win situation in the new energy domain. Considering the exsisting barriers and favorable conditions for the cooperation of the new energy,the paper presents some principles of trialing the cooperation system of developing new energy between Fujian and Taiwan.
Key words:Fujian and Taiwan;new energy;cooperation system
一、引言
能源是 经济 发展的血液,保证能源安全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闽台两地都是常规化能源极为匮乏的地区,随着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的加大,两地对外的能源依存度进一步加大,环境容量的制约问题也开始显现。相反,由于闽台地缘相近,两地在太阳能、风能、海洋能等新能源 的储量上都极为丰富,两地可以利用有利的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等"五缘"优势和紧密的经贸关系,建立起新能源开发建设领域的区域能源合作,实现闽台地区的能源安全,以推动经济的持续性发展。
二、闽台新能源开发状况
海峡西岸的福建地区是常规能源缺乏的地区,受基础储量的限制,常规能源生产增加的潜力有限,这使得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开始得到了空前的重视; 台湾 地区能源基础储量更是匮乏,其能源供应几乎全部依赖于外部进口,20世纪70年代两次能源危机发生后,台湾地区开始实行能源发展的多元化政策,积极鼓励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一)闽台新能源资源储量分布
由于闽台地理位置相似,两地在新能源资源的储量及结构上极为相近。其中,在风能资源方面,受台湾海峡的影响,闽台地区是我国风能资源的最佳风能区,其中福建现有经济可开发量就达200万千瓦 [1] ;太阳能资源方面,福建南部、台湾西南部是我国的资源储量中等类型地区,具有利用太阳能的良好条件 [2] 。在未来具有开发前景的能源中,作为沿海地区,海洋能更是两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性新能源,其中福建在以探明可开发的海洋能中的潮汐能电站280万千瓦以上的就有79座,总装机容量1.033万千万瓦,开发潜力巨大 [3] 。
(二)福建地区新能源开发状况
在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指引下,福建的新能源产业得到了较快程度地发展。其中核能利用项目福清核电和宁德核电已经全面启动;"十五"期间的福建新能源战略重点项目--平潭长江澳风电项目一、二期已并网发电、三期已动工,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福建将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到2010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60万千瓦,风电装机比例争取达到2% [4] ;生物质能利用方面,目前主要集中在农业废弃物利用方面如 农村 沼气工程、生物液体燃料等,在生物质能的发电方面也已起步,如利用城市垃圾进行发电的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就取得了较好的综合经济效益。
(三)台湾地区新能源开发状况
在台湾的现有能源结构中,除核能外的其它新能源所占比例较低。在核能发展方面,台湾的核科技实力总体不强,但在个别领域如核电安全营运与管理、放射性废物处理等方面走在了世界前沿,其中2004年台湾核能发电379.39亿千瓦时,占地区发电总量的20.93%, 占能源供应总量的7.30% [5] ;在风能利用方面,台湾计划至2010年将风能发电装机容量升至3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之太阳能热水器的普及率也已达4%,海洋能和地热能的应用技术也在积极的研发之中。根据台湾"经济部能源局"的规划,至2010年,台湾的可再生性新能源将占能源供应比例的10% [6] 。
三、闽台新能源合作现状
由于闽台特殊的"五缘"关系,闽台在经济的合作方面一直较为紧密。其中福建充分发挥其对台优势,率先开展对台小额贸易,率先设立台商投资区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这有力地推进了闽台的经贸合作。目前,福建省已成为对台工作平台和渠道最为密集的地区,吸收台资项目、利用台资金额以及与台湾的贸易额都位居大陆各省市前列,闽台农业合作更是位居大陆第一 [7] 。但在能源合作特别是新能源合作领域,两地的合作却并未起步。
(一)海峡两岸的新能源合作
在能源领域,海峡两岸已展开过常规能源的实质性合作。1995年,大陆中海油公司和台湾"中油公司"决定在台湾海峡中线的珠江口台南盆地与潮汕凹陷区域展开联合勘探作业;2002年,台湾"中油公司"与 中国 海洋石油总公司正式签署协议,双方合作在台湾海峡中线合作探油,揭开两岸公营 企业 合作的序幕;同年,台湾"中油公司"开始为大陆石油天然气公司代炼原油,代炼的产品经第三地运回大陆,成为两岸经济合作的重要新模式 [8] 。但在新能源方面,两岸目前的合作主要还是停留在交流的层次上,在开发建设方面并未展开。
(二)闽台地区的新能源合作
在新能源的开发建设方面,虽然闽台有着共同的资源优势和发展愿望,但闽台还未展开过任何实质性的合作。目前两地在新能源的合作模式上仅停留在交流的层面,即两地的学者和业者通过研讨的方式就能源建设、能源节约等能源相关问题展开交流,作为一种初级形态的合作机制,它对寻求能源合作问题上的突破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转变成现实的合作上还需要一定的过程。
四、闽台新能源合作不利因素分析
鉴于能源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海峡两岸仍存在严重的 政治 对立情况下,闽台的新能源合作可能会受到比其它行业合作更多的政治层面的干扰,市场经济的驱动力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弱化,同时,新能源投资开发体制的不完善也有可能会成为阻碍两地合作的因素。
关键词:闽台;新能源;合作
Abstract:Between Fujian and Taiwan there are similar location and new energy resources. Both have the same aspiration to developing new energy, so the cooperation can bring win-win situation in the new energy domain. Considering the exsisting barriers and favorable conditions for the cooperation of the new energy,the paper presents some principles of trialing the cooperation system of developing new energy between Fujian and Taiwan.
Key words:Fujian and Taiwan;new energy;cooperation system
一、引言
能源是 经济 发展的血液,保证能源安全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闽台两地都是常规化能源极为匮乏的地区,随着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的加大,两地对外的能源依存度进一步加大,环境容量的制约问题也开始显现。相反,由于闽台地缘相近,两地在太阳能、风能、海洋能等新能源 的储量上都极为丰富,两地可以利用有利的地缘、血缘、文缘、商缘、法缘等"五缘"优势和紧密的经贸关系,建立起新能源开发建设领域的区域能源合作,实现闽台地区的能源安全,以推动经济的持续性发展。
二、闽台新能源开发状况
海峡西岸的福建地区是常规能源缺乏的地区,受基础储量的限制,常规能源生产增加的潜力有限,这使得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开始得到了空前的重视; 台湾 地区能源基础储量更是匮乏,其能源供应几乎全部依赖于外部进口,20世纪70年代两次能源危机发生后,台湾地区开始实行能源发展的多元化政策,积极鼓励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一)闽台新能源资源储量分布
由于闽台地理位置相似,两地在新能源资源的储量及结构上极为相近。其中,在风能资源方面,受台湾海峡的影响,闽台地区是我国风能资源的最佳风能区,其中福建现有经济可开发量就达200万千瓦 [1] ;太阳能资源方面,福建南部、台湾西南部是我国的资源储量中等类型地区,具有利用太阳能的良好条件 [2] 。在未来具有开发前景的能源中,作为沿海地区,海洋能更是两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性新能源,其中福建在以探明可开发的海洋能中的潮汐能电站280万千瓦以上的就有79座,总装机容量1.033万千万瓦,开发潜力巨大 [3] 。
(二)福建地区新能源开发状况
在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政策指引下,福建的新能源产业得到了较快程度地发展。其中核能利用项目福清核电和宁德核电已经全面启动;"十五"期间的福建新能源战略重点项目--平潭长江澳风电项目一、二期已并网发电、三期已动工,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福建将大力发展风力发电,到2010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60万千瓦,风电装机比例争取达到2% [4] ;生物质能利用方面,目前主要集中在农业废弃物利用方面如 农村 沼气工程、生物液体燃料等,在生物质能的发电方面也已起步,如利用城市垃圾进行发电的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就取得了较好的综合经济效益。
(三)台湾地区新能源开发状况
在台湾的现有能源结构中,除核能外的其它新能源所占比例较低。在核能发展方面,台湾的核科技实力总体不强,但在个别领域如核电安全营运与管理、放射性废物处理等方面走在了世界前沿,其中2004年台湾核能发电379.39亿千瓦时,占地区发电总量的20.93%, 占能源供应总量的7.30% [5] ;在风能利用方面,台湾计划至2010年将风能发电装机容量升至30万千瓦;太阳能热利用之太阳能热水器的普及率也已达4%,海洋能和地热能的应用技术也在积极的研发之中。根据台湾"经济部能源局"的规划,至2010年,台湾的可再生性新能源将占能源供应比例的10% [6] 。
三、闽台新能源合作现状
由于闽台特殊的"五缘"关系,闽台在经济的合作方面一直较为紧密。其中福建充分发挥其对台优势,率先开展对台小额贸易,率先设立台商投资区和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这有力地推进了闽台的经贸合作。目前,福建省已成为对台工作平台和渠道最为密集的地区,吸收台资项目、利用台资金额以及与台湾的贸易额都位居大陆各省市前列,闽台农业合作更是位居大陆第一 [7] 。但在能源合作特别是新能源合作领域,两地的合作却并未起步。
(一)海峡两岸的新能源合作
在能源领域,海峡两岸已展开过常规能源的实质性合作。1995年,大陆中海油公司和台湾"中油公司"决定在台湾海峡中线的珠江口台南盆地与潮汕凹陷区域展开联合勘探作业;2002年,台湾"中油公司"与 中国 海洋石油总公司正式签署协议,双方合作在台湾海峡中线合作探油,揭开两岸公营 企业 合作的序幕;同年,台湾"中油公司"开始为大陆石油天然气公司代炼原油,代炼的产品经第三地运回大陆,成为两岸经济合作的重要新模式 [8] 。但在新能源方面,两岸目前的合作主要还是停留在交流的层次上,在开发建设方面并未展开。
(二)闽台地区的新能源合作
在新能源的开发建设方面,虽然闽台有着共同的资源优势和发展愿望,但闽台还未展开过任何实质性的合作。目前两地在新能源的合作模式上仅停留在交流的层面,即两地的学者和业者通过研讨的方式就能源建设、能源节约等能源相关问题展开交流,作为一种初级形态的合作机制,它对寻求能源合作问题上的突破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转变成现实的合作上还需要一定的过程。
四、闽台新能源合作不利因素分析
鉴于能源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海峡两岸仍存在严重的 政治 对立情况下,闽台的新能源合作可能会受到比其它行业合作更多的政治层面的干扰,市场经济的驱动力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弱化,同时,新能源投资开发体制的不完善也有可能会成为阻碍两地合作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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