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论文:军队企业国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军委江泽民主席指出: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地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如何正确地分析军队企业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有效地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使其尽快适应新形势和部队建设的需要,是摆在各级后勤财务部门面前的一项紧迫而艰巨的任务。
一、 军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从总体上看,军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取得很大成绩。但是,也有相当部分企业国有资产存在低效运行、闲置积压、无形流失,甚至毁损报废。具体分析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损失。一是有的单位盲目上项目,使固定资产投资膨胀,造成成千上万元的资产损失;二是有个别军队企业片面追求产值,盲目攀比速度,造成产品质次价高,产销脱节,产品大量滞销积压;三是不顾需要,抢购超储紧缺的生产资料,后因价格波动,成本居高不下;四是管理不善,出现丢失物资和铺张浪费的现象等。
2.国有资产调控乏力,大量闲置,不能较好发挥资产的效益,有些军队企业本位主义思想严重,总是想方设法从上控投资、争项目,搞大而全、小而全配套设施,重复建设,导致投资效益低下。
3.资产归属界限不明,管理不善。由于所有权管理体制的改革滞后于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的改革,国有资产所有者难以对企业经营和分配决策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许多应由所有者决定的事被经营者决定了,经营者侵犯了所有者的权益;现行的企业报表对资产营运效能和保值增值状况无法准确反映,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给经营者留下了做"手脚"的条件;有的企业负责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观念淡薄,对本部门究竟有多少国有资产不了解,更谈不上对其价值的补偿。管理不善,主要是指管理秩序比较乱,多头管理,职责不明,"人人有责"而实际上无人负责,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在管理过程中,化大公为小公,随意处置、无偿调用、不提或少提折旧现象随处可见。此外,部队生产经营中存在无偿动用军产、装备的现象,特别是由于部队精简整编、移防调防,导致企业撤销、合并过程中,大片营区被占、被毁,大量的营房、营产、设备、器材被廉价处理,致使国有资产流失惊人。
4.军队企业额外负担过多过重,导致企业亏损严重。军队企业除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交纳税收以及水、电等费用外,还要支付所谓水、电超标准加价费、罚款费,否则停电停水,迫使企业停工停产。另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各种额外支出,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此外,有些军队企业本来就亏损,但领导为完成利润指标,责令财务人员虚列成本,将应摊的费用不摊,应提的费用不提,表面上看似完成了任务,实则虚盈实亏,企业吃了国有资产的老底。
二、原因分析
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因素,从诸多因素分析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不高,管理观念淡薄,是导致军队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根本原因。大部分同志对军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必要的认识,认为军队是吃"皇格'的,只消费,不积累,用不着核算。还有些企业领导长期受计划经济和军队供给制思想的影响,价值观念、效益观念比较差,注重实物管理、忽视利润效益,只重财源,不看物流,重钱轻物,重物轻管;二是军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顺,工作难落实,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主要是产权管理关系不顺,军队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管理层次多,企业受行政干扰严重,难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另一方面是部门关系不顺,产权很难流动,企业资产存量一旦形成,即形成形式上的国有而实质上是部门单位的家产,调整谁的都难;三是军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薄弱,管理制度缺乏约束力;四是军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编制跟不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需要,这是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因素。
三、采取的对策
强化军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必须通过上下齐抓共管,依靠各级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军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位。要广泛宣传,深入学习上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各种文件,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大意义的理解和认识,在转变观念上作文章,努力创造一个上下协同、左右配合,人人都关心军队企业国有资产,做好军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2.加强法规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议完善军队企业国有资产核算体系,实现从投入到产出的全程监控管理,变资产的实物运行为价值运行,实现产权约束和价值控制,处理好现代企业制度中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国有资产所有权的关系,落实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3.建立有效的产权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以军队国有资产行政管理部门为领导,以军队各级生产管理机构为依托,以军队企业为主体,建立有效的军队企业产权管理体制。其职责是负责军队企业国有资产监督、检查,承担军队企业国有资产保值的领导责任,各生产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和经营,军队企业具体占有、经营、使用国有资产,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具体责任。
4.建立军队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监督。考核指标应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军队企业国有资产保值指标,二是军队企业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造成损失、流失、未完成保值指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做到赏罚分明。
5.建立军队企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内部监督机构。企业国有资产一旦实现,就应由各单位业务部门,如纪检、财务、审计等部门负责对其跟踪监督。保持各自工作的相对独立,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制约,通过对国有资产总量、构成、营运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计算、分析、审核实现军队企业国有资产从投入到产出的全过程监督和控制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同时实行监督责任具体化,在企业内部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合理的分解,层层落实到企业的车间、班组或个人,形成人人关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良好风气,从而实现军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以法治产、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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