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论文:对于制度变迁驱动问题的思考和探寻
[摘 要]人们对需要和利益的追求是生产力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内在主体动因,生产力的发展是制度变迁社会进步的最终动力,只有以发展生产力为切入点才能从根本上推动制度变迁的进程。因此,制度变迁和具体制度安排的调整要以满足人们的需要为出发点,以尊重每个人切身利益为主要手段,才能充分调动制度变迁主体的积极性和内在动力。
[关键词]制度变迁;动力机制;动力结构;框架
制度变迁是制度存在的基本方式,也是制度研究的尖端核心问题。在这个广阔的领域中,有关制度变迁动力结构和动力机制的研究,由于其研究地位的基础性和重要性而倍受关注,几乎任何一个制度变迁研究人员都无法绕开和回避对于制度变迁驱动问题的思考和探寻。
一、对制度变迁动力机制假说的一个简单回顾
从人类历史的演进角度考查,制度变迁发生原因是多种多样且错综复杂的。理论界研究制度变迁动力机制的理论观点也很多,不同的学派对此有不同的认识。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经济增长推动说。以舒尔茨为代表的经济增长推动假说认为,制度变迁是由经济增长引起的,经济增长是制度变迁发生的动力源泉。在《制度与人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高》一文中,舒尔茨指出,尽管不具有普遍意义,然而经济学领域内的制度可视为是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服务的供给者,是经济领域里的一个内生变量,因对经济增长动态的反应而发生制度变迁。类似地,拉坦也认为"制度变迁可能是由对与经济增长相联系的更为有效的制度绩效的需求所引致的"。
2.技术决定论。这种假说将技术视为推动经济增长与制度变迁的动态原因,认为新制度安排的出现是由于技术改进产生的成本收益变化导致的结果,主张技术变迁决定制度变迁。持这种观点的有凡勃伦、阿里斯及马克思。
技术决定论在老制度主义学派的著作中也是一个处于支配地位的观点。凡勃伦和他的追随者采用技术与制度的矛盾分析法,将技术视为经济发展和增长的动态因素,认为技术创新过程是由其自身内在力量和历史必然推动的,技术是社会进步、制度变迁、文明形成的根本原因;阿里斯更将制度视为静态因素,认为制度是古代的、静止的,并且缺乏技术创新所需要的组织上的可变性,西方经济的发展不能归功于市场制度,是技术的发展才使市场的发展成为可能。进一步地,凡勃伦和阿里斯提出了老制度经济学研究的第一个主要纲领,"该纲领集中考察了新技术对制度安排的影响,考察了既定社会惯例和既得利益者阻碍这种变迁的方式"。正如埃尔文·K·青格勒所言,在凡勃伦的体系中,正是动态技术与静态制度之间的辩证斗争与冲突导致了经济与政治被慢慢地置换与替代,经济组织的体系经历了历史的变迁与调整。
有趣的是,不仅在老制度主义那里技术是推动经济增长与制度变迁的动态因素,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中,技术的变迁也是导致制度变迁的基本原因。"马克思比他的同时代学者更深刻地洞见了技术与制度变迁之间的历史关系。"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变化推动了制度的演进和变迁,生产方式的变化主要是技术的变迁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变化并导致制度变迁。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社会分工和生产工艺的进步,而其所带来的生产潜力却不能在现有的经济组织中得以实现,结果一个充满活力的经济组织去替代现有的体制并创立出能把新技术的潜力转化为现实的新型制度形式。尽管马克思强调了生产方式的变化(技术变迁)与生产关系的变化(制度变迁)之间的辩证关系,但是他们相信生产力提供了社会制度变迁的更为基本的动态力量,社会制度演化和变迁的根本动力在于生产力尤其是科学技术的发展。
3.制度自我循环累积说。制度自我循环累积说主张制度变迁本身是经济发展的动态原因,具有自我循环累积机制,对经济增长起决定作用的是制度性因素而非技术性因素。这一学说的代表人物首推道格拉斯·诺斯教授和罗伯斯·托马斯教授。在其二人的经典著作《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他们开宗明义地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之所在。"诺斯和托马斯不同意将技术创新、规模经济等看作是经济增长的源泉,他们"反复强调了制度变迁比技术变迁更为优先且更为根本的观点",并进一步分析道,所谓经济增长就是人均收入的长期增长,一些通常被认为是影响经济增长的因素,如技术创新、规模经济、教育发展和资本积累等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而恰恰是经济增长的结果和表现,近代欧洲经济增长的真正的决定原因是私有产权制度的确立,只有能够提供个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才是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是制度的进步刺激了技术的发展,因此是制度决定技术。
4.技术与制度双线互动论。与技术决定论和制度决定论的"单线"说不同,技术与制度双线互动假说认为,制度变迁是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之间的一个互动过程,"关于技术或制度变迁的相对优势的观点一般不具有生产性的",不应该把二者割裂开来只强调其中的一个,而应该把二者统一起来看作为一个互动的过程。拉坦是这一假说的主要代表人物。拉坦认为"导致技术变迁的新知识的产生是制度发展过程的结果,技术变迁反过来又代表了一个对制度变迁需求的有力来源"。他主张,"技术变迁与制度变迁之间相互依赖性很高,必须在一个持续的相互作用的逻辑中来进行分析"。其实,熊彼特的创新理论也基本持这样的观点,其著作《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到的解释经济变迁和社会演进的经济学框架就既包含技术创新因素又包含制度创新因素。
5.预期利益偏好说。很多经济学者都是从预期利益偏好角度来考察制度变迁的动因的,其中以戴维斯和诺斯1979年的经典文献《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丹尼尔·布罗姆利教授1989年的专著《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和我国杨瑞龙教授于1998年发表的论文《我国制度变迁转换方式的三阶段论》为代表成果。戴维斯和诺斯从外部收益的来源人手,认为制度是经济主体或行动团体之间的一种利益安排,外部收益的出现和变化"诱致人们去努力改变他们的制度安排",是制度变迁的动因来源。"从理论上讲,有许多外部事件能导致利润的形成。在现有的经济安排状态给定的情况下,有些利润是无法获得的,我们将这些收益称之为'外部利润"。在1979的一篇论文中,戴维斯和诺斯分析了影响制度变迁的五种因素,即制度环境、制度安排、初级行动团体、次级行动团体以及制度装置,并指出,制度变迁就是指由于规模经济、外部性、风险和交易费用等制度环境的变化所导致经济主体或行动团体之间利益格局的变化经各级主体相互博弈所达成的新的制度安排,"如果预期的净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一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此外,诺斯教授也在其著作中明确指出相对价格和偏好的变化是引起制度变迁的诱因,这些论断无疑是利益偏好说的最透彻的阐述。
丹尼尔·布罗姆利教授对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是围绕"制度交易"这一核心概念展开的。在他看来 "当经济和社会条件发生变化时,现存的制度结构就会变得不相适宜。为对新的条件做出反应,社会成员就会尽力修正制度安排(或者是惯例或者是所有权),以致于使它们与新的稀缺性、新的技术性机会、收入或财富的新的再分配和新的爱好与偏好保持一致。""在对新的经济条件做出反应的过程中发生的这些意在确立新的制度安排的活动,我们称之为制度交易"。布罗姆利认为,"导致制度交易的偏好会增加特殊集团的利益,从而表现出,作为要求,它会反对现行的制度结构。这种要求企图改变现存的制度安排,由此提出一种新的、与此不同的行为准则或所有权结构。"为此,布罗姆利提出了四种制度交易的概念,即提高生产率、直接增加货币化净所得的制度交易,重新分配收入的制度交易,重新配置经济机会的制度交易,重新分配经济优势的制度交易,同时明确指出"这些制度交易会作为对新的经济条件和机会的自动反应而出现,或者它们会由于缺乏自动的变化以致于外部强制而出现","这类制度变迁的产生背景对于理解制度和制度变迁是至关重要的"。换句话说,在布罗姆利看来,使人们对于利益的偏好引起了对制度交易的偏好,进而引起了制度变迁。
类似地,我国学者杨瑞龙教授在1998年发表的《我国制度变迁转换方式的三阶段论》一文中指出,"随着产品和要素价格、市场规模、技术等的变化,就会打破原有的制度均衡,出现新的获利机会,从而产生制度要求","如果组织或操作一个新制度安排的成本小于其潜在制度收益,就可以发生制度创新。至于一个社会通过何种制度变迁方式来获取这一潜在收益,则主要受制于这个社会的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权力结构和社会偏好结构"。显然,杨瑞龙教授是从制度变迁的供给和需求双方来考察制度变迁的发生的,虽然他没有明确指出利益偏好是制度变迁的动因,然而我们不难看出,这里已经隐含了人们对利益偏好的追求是制度需求产生的诱因,进而会在制度供给方存在的情况下引起制度变迁。
6.利益集团论。奥尔森是第一个系统而全面地研究利益集团与制度变迁关系的经济学家,确切地说,他的利益集团理论和集体行动的研究是围绕国家之兴衰而展开的。然而从他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和《国家的兴衰》两部著作中,我们不难辨析出,在奥尔森眼中制度变迁的发生取决于利益的需要,利益集团给予利益一致性而产生。由于新制度给人们提供了比旧制度更好的利益,因而人们希望或采取行动使制度发生有利于自己的变化,而这种变化的行动就来自于联合起来的集团。进一步地,他得出结论,制度变迁的根源取决于利益集团的形成和发展,"他既不认为制度完全是理性设计的产物,因为不同的利益集团的博弈,才是决定一个制度优劣的根本原因;也不认为制度完全是自然演进的,因为利益集团显然是一个对制度变迁具有决定作用的,并且具有明确利益目标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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