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论文:现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四大理论假设
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 理论假设作者程恩富, 1950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学部委员。过去,人们为了强调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真理性和现实性,往往偏好使用"普遍原理"或"基本原理"来指谓马克思的某些经济思想,而不愿把这些思想同时也视为一种"理论假设"。似乎理论假设都是脱离实际或无意义的空想和幻想,把马克思的某些经济思想视为理论假设就贬低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的重要性。实际上,采用"理论假设"及其逻辑叙述方法更有利于同现代西方主流经济学对话或论战。严格说来,理论假设同原理或公理是有区别的,但也是可以转化的。在某一经济学理论假设算不算作公理的问题上,渗透着研究主体不同的价值判断和对实证资料的不同理解。基于不同的方法和立场,即使马克思主义者依据坚实的实证史料和科学的逻辑证据,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不一定承认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些基本理论是正确的,但会确认其为理论假设,这将有益于论争的简化和深化。此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某些被资本主义或前资本主义经济实践证明是正确的理论,以及属于对向社会主义过渡或社会主义的理论分析,均须在当代中外经济实践中继续进行检验和展开,并使其逻辑体系不断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被认为是某种原理、公理或预见的思想,不妨也可称之为理论假设。
如同现代西方经济学把"生产三要素创造价值论"、"完全自私经济人论"、"资源有限与需要无限论"、"公平与效率高低反向变动论"等视为理论假设一样,现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创新也有必要把"新的活劳动创造价值论"、"利己和利他经济人论"、"资源和需要双约束论"、"公平与效率互促同向变动论"等视为理论假设。本文拟详略不同地阐述现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这四个理论假设。
新的活劳动创造价值假设(一)"新的活劳动创造价值假设"的要义依据已有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实践和马克思关于活劳动创造为市场交换而生产的商品价值,以及纯粹为商品价值形态转换服务的流通活动不创造价值的科学精神,可以推断,凡是直接为市场交换而生产物质商品和精神商品以及直接为劳动力商品的生产和再生产服务的劳动,其中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实体的内部管理劳动和科技劳动,都属于创造价值的劳动或生产劳动。
这一"新的活劳动创造价值假设",不仅没有否定马克思关于"活劳动创造价值假设"的核心思想和方法,而且恰恰是遵循了马克思研究物质生产领域价值创造的思路,并把它扩展到一切社会经济部门后所形成的必然结论。具体说来:
第一,生产物质商品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如为市场提供物质商品的农业、工业、建筑业、物质技术业等领域中的生产性劳动。这是马克思早已阐明的。
第二,通过交通从事有形和无形商品场所变更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如为市场提供货物和人员空间位移的运输劳动,提供书信、消息、电报、电话等各种信息传递的邮电劳动。场所变更或信息传递就是广义交通劳动产生的效用,它们是可以发生在流通领域内的特殊生产性部门。这也是马克思基本阐明的观点。
第三,生产有形和无形精神商品的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如为市场提供精神商品的教育、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文化技术、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图书馆、博物馆等领域中的生产性劳动,其中包括讲课、表演等无形商品或服务劳动。应当突破价值创造仅限于物质劳动的理念,确认生产有形和无形精神商品的劳动同样创造价值。第四,从事劳动力商品生产的服务劳动是创造价值的生产性劳动。直接涉及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的生产和再生产的部门,除了包括上述有关人们生活的生产性部门以外,还包括医疗、卫生、体育、保健等等。第五,生产性企业私营业主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创造价值的。中外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承认,在公有制企业内,厂长经理从事生产性管理活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生产劳动,而对于资本主义私营企业内,从事生产性经营管理的活动能不能创造价值的问题,则持完全否定或回避的态度。
这在分析逻辑上就形成一种难以自圆其说的矛盾:本来属于创造价值的生产性管理活动,一旦与该企业的财产私有权相结合,便完全丧失了其创造价值的生产劳动属性。其实,倘若生产性私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或所有者,同时又是该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者,那么,这种管理活动具有两重性:一是从社会劳动协作的必要管理中产生的劳动职能,客观上会创造商品的新价值;二是从财产所有权获利的必要管理中产生的剥削职能,客观上又会无偿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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